更新時間:2021-06-24 06:24:26作者:admin2
??《武漢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出臺,明確規定輔警有權貼罰單。這是繼蘇州、大連后,全國第3部關于警務輔助人員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該辦法將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辦法”明確,警務輔助人員為“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非人民警察身份的人員”,只能在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的指揮、監督下開展工作。
??結合公安實際,分文職輔警和勤務輔警兩類,每類所從事的工作職責范圍有明確劃分。
武漢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辦法”中規定了勤務輔警從事的工作,就其中有“協助疏導交通,告知、勸阻、糾正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貼罰單是一種告知行為,而交通違法處理的后端工作還是由民警完成,因此貼罰單是輔警的職務行為。
??這也意味著交通輔警有權力對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告知(貼罰單),但是責任認定等執法工作還必須由交警來完成。
同時,“辦法”也對輔警的“工作禁區”作了明確規定,比如,輔警不得從事涉及國家秘密的執法工作,對案件調查取證、出具鑒定報告、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執行行政或刑事強制措施、行政處理決定、審核案件、保管武器、警械等必須由人民警察從事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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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警,輔警隊伍是一支由公安機關直接指揮和管理的隊伍,協助民警執法、維持公共安全,功能與配備介于現在的保安與正規警察之間,賦予基本的執法權,輔警會配備基本的警械如警棍等,輔警主要來源于本地市民,采用合同制的形式使輔警成為一種新的職業。警務輔助人員簡稱輔警,警務輔助人員是公安機關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是公安機關破解任務繁重與警力緊張矛盾的現實選擇,在協助民警維護社會治安、打擊違法犯罪、開展行政管理和服務人民群眾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隨著我國司法體制改革的深入,輔警的管理已經納入公安機關重點研究課題和改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