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25 11:12:34作者:佚名
2.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暫停參加普通高校升本科考試,且在暫停期限內的;
3.因違反刑事法律,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的;
4.其他不符合申請條件的人員。
二、學校概況
學校名稱:廣州新華學院
學校國標代碼:13902
學校地址:
受教育程度: 本科
學校性質:私立普通高校
學校類型:全日制
學校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畢業證書:取得我校學籍,在規定期限內達到所學專業畢業要求者,發給《廣州新華學院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發給相應學位證書。中途退學者英語作文,視具體情況發給結業證書或現實學習證明。
三、招生對象和要求
學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具體招生專業及學費標準詳見《廣州新華學院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招收退役大學生士兵招生專業目錄》,具體招生計劃數按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標準執行。
4.綜合考試方法
根據廣東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23年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退役大學生士兵免文化課考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制定了2023年普通專科轉本科退役士兵錄取綜合考核辦法如下:
1. 評估方法
閉卷筆試
(二)考核內容
考試內容涵蓋時事政治、語言、歷史或法律等基礎知識,注重考生綜合素質考察。題型及分數分布將另行通知。
(三)考核時間
2023年4月1日 9:30-11:00
(四)評估時長
評估時間為90分鐘。
(五)收費標準
報名費為每門學科40元人民幣,具體收費標準如下:
6. 考試地點
廣州新華大學(東莞校區)
五、招生原則
(一)學校嚴格遵循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有關招生政策和規定,公開、公平、公正地開展招生工作。
(二)退役大學生士兵也可作為普通考生報考我省2023年普通專升本項目。已在退役大學生士兵招生階段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后續普通專升本項目。
(三)未參加考核或總成績為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
六、普通高等學校在讀學生學籍管理
(一)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我校在新生入學時對新生學歷學位等注冊材料進行審核,審核不合格的學生不予辦理電子注冊,并按規定取消入學資格。學生入學后三個月內,我校將對學生身份、以往學歷、身心健康等入學資格進行審核,審核不合格的學生將被取消入學資格。
(二)新生入學后體檢及復檢由我校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的通知》(教辦函[2003]3號)、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中取消乙肝檢測的通知》(教辦函[2010]2號)及《關于明確慢性肝炎肝功能異常患者具體判定標準的函》(教廳函[2010]22號)執行。復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三)普通本專科學生為國家任務生,秋季入學,全日制學習。學校可采取連班或獨立上課的形式對普通本專科學生進行教育教學,按照普通高等教育學生相關管理辦法進行管理。普通本專科學生畢業時,畢業證書上加注“本校XX專業本科階段就讀”,學習時間按實際進入本科階段時間填寫,并發給畢業證書。
七、大專畢業生畢業和就業情況
普通專科學生,修完本科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取得相應學分,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合格廣東新華教育學院,達到相應專業人才培養標準,符合學校畢業要求,準予畢業,頒發本科學位證書。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的條件,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普通專科畢業后的就業辦法與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相同。
8. 注意事項
1.自2022年起,按免試文化科政策錄取但未報到、自愿放棄錄取資格的退役大學生士兵,不再享受專升本免試政策。
2.因征兵政策調整,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將對2023年3月底前3月份退役的考生組織補報名,具體事宜敬請留意廣東省教育考試院通知。
3.對以欺騙手段獲取報名資格的廣東新華教育學院,一經發現,取消報名資格;違法錄取或者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取消其錄取或者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