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9-13 20:37:53作者:佚名
根據《關于做好2021年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工作的通知》(貴州大學科研〔2020〕20號),為保證我院招收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薦生)工作有序、規范、順暢,加大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力度,提高推薦錄取質量,特制定本規定:
1. 組織領導
1.學院成立保送生招生工作指導小組,全面負責組織指導全院保送生招生工作,對保送生招生實施情況和保送生選拔工作進行程序性審核貴州大學招生網,結合學校保送生招生總名額,制定各專業保送生招生名額。
(2)學院招收推薦生工作領導小組由學院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成員、研究生部成員組成。
2. 工作原理
(一)堅持科學選人基本原則,著力提高選人質量,突出能力考核網校頭條,加強對選人科研創新潛力和職業能力傾向的考核。
(二)堅持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確保驗收工作科學合理、程序規范。
(三)堅持信息公開基本原則,確保接待工作各環節公開透明。
三、推薦生接收安排
學院保送生招生指導小組根據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下達的計劃,按照學院各學科均衡協調發展的原則,進行了名額分配,電氣工程學院接收保送生名額為35名。根據今年保送生錄取情況,各專業名額分配如下:
電氣工程(學術):8 人
電氣工程(專業):10人
控制科學與工程:4人
控制工程:9人
電力工程:4人
四、接收條件
(一)申請者須為國家認可的具有免試推薦資格的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含專升本生、第二學士學位生和獨立學院生),并取得所在學校免試推薦(占用所在學校推薦名額)。
(二)誠實守信,學風良好,無考試作弊或剽竊他人學術成果的記錄。
(三)品行良好,無違法、違紀記錄。
4.申請人的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體檢要求和我校的有關要求。
5. 接收程序
1. 網上報名
獲得保送生資格的學生可自2020年10月12日起,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網“推薦服務系統”(),按規定報名、繳納費用。
(二)復審通知
學院組織相關人員在“推薦服務系統”中篩選出報考本單位的優秀推薦生,對符合條件的推薦生發放復試通知,推薦生應按學院要求及時回復確認。
(三)復審
1.復試時間:2020年10月15日。
2.資格審查
收到我院復試通知的學生,請攜帶以下證明材料參加復試:
(1)學生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在校期間學習成績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
(3)國家規定的外語考試成績或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已公開發表過的學術論文、科研成果、獲獎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3. 復試內容
考核內容包括考生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身心健康、語言表達能力、知識廣度和深度、創新意識、創新思維、創新能力和綜合素質。
(一)復試筆試為綜合素質測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考試時長90分鐘,滿分100分;
(2)專業綜合面試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綜合專業素質與能力,包括應聘人員的知識與創新能力、實踐(實驗)能力、敬業精神與合作精神、理解與表達能力、自我認知能力、儀表與舉止等。面試形式由各學位項目自行確定。滿分為100分;
4. 重測結果
重考成績按100分制計分,60分為及格分數線。
復試成績(百分制)=綜合素質測試×20%+面試×80%;
重考成績低于60分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復試結果將于復試結束后三天內由學院在學院官網上公布。
4. 入場
1.以復試總成績為基礎計算錄取分數線,并據此計算錄取排名。學院將根據推薦生錄取計劃和復試成績排名提出錄取意見(是否錄取、錄取專業等),并于2020年10月19日前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未參加重考或重考成績不合格(60分以下)的申請人,將不予錄取。
3、學院在學校規定時間內完成復試后,將復試結果錄入“推薦服務系統”,對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發放候補通知書。復試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推薦服務系統”確認接受我校候補通知書后,方可入學。
4.參加復試的學生需參加招生單位組織的體檢。
6. 其他
(1)根據教育部安排,推薦錄取學生名單將在貴州大學研究生院網站()上公布。
(2)經我校相關院系初選,預計被錄取的考生,無需再次參加復試貴州大學招生網,但須取得本科畢業學校推薦資格,并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網“推薦服務系統”()填寫申請表。
(3)學生在申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取消其復試資格。
(四)根據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教函[2020]8號)規定,已被我校錄取的推薦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否則將取消其推薦錄取資格。
咨詢投訴渠道:
0851-83625404(貴州大學電氣工程研究生院)
0851-83626560(貴州大學電氣工程學院辦公室)
附件:1.貴州大學電氣工程學院2021年保送生錄取進度表
貴州大學電氣工程學院
2020 年 9 月 23 日
附件1:
貴州大學電氣工程學院2021年招生推薦生工作安排
受理(復審)
2020年9月25日前
向社會公布接受推薦生實施細則(含復試方案)
電氣工程學院
2020 年 10 月 12 日
獲得推薦資格的學生可登錄“推薦服務系統”網站:注冊并填寫推薦申請表。
推薦學生
2020 年 10 月 13 日
發出重測通知
電氣工程學院
2020 年 10 月 14 日
考生報名(含體檢)
電氣工程學院
2020 年 10 月 15 日
組織復試
電氣工程學院
2020年10月19日之前
學院將編制推薦學生名單,并提交給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電氣工程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