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1-22 16:54:16作者:佚名
一、組織領導
為協調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各二級學院必須建立以書記為組長、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長為副組長、學院相關教師為組長的新生入學資格制度。作為團隊成員或聯系人負責研究生工作。審核組程序嚴格、分工明確、職責明確,確保新生入學資格審核有效。 9月13日前將《二級學院新生碩士生資格審查組名單》(附件1)報研究生院(聯系人:葉慧茹,聯系電話:)。
二、組織實施
(一)做好新生入學資格審核工作
按照國家和省有關通知要求,高等學校新生應當按照錄取通知書、報到須知的要求及時到達學校辦理報到手續。被錄取新生不能按時報到的,應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可以延期報到;未經同意,逾期未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入學。二級學院審核人員須審核學生錄取通知書、居民身份證、預科學歷證書(本科畢業生須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服務部頒發的《境外(海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中心》、具有同等學歷的學生須具有國家認可的高職院校畢業證書或本科結業證書)等材料一一核實。研究生院利用人臉識別設備采集新生現場照片,并與考生報到照片、居民身份證照片進行比對。無法通過人臉識別的新生將再次使用身份證與公安系統的數據進行比對。有問題的數據必須進一步調查。核實。一經查實有弄虛作假等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的行為,將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各二級學院要主動聯系未報到的新生,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提高新生報到率。各級院校應在報到截止后盡快落實未注冊新生明細,填寫《東莞理工學院碩士新生未注冊統計表》(附件2)東莞理工學校,并于9月20日前報研究生院未辦理延期注冊申請手續的新生,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新生,可按照《教育部總參謀部關于印發《入伍應征入伍新生保留入學資格和退役后錄取辦法》的通知》 《普通高等學校(試行)》(教發[2013]8號)如有需要,請盡早確認,并聯系研究生院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
新生報到時不得更改錄取專業。對于已經注冊的學生,一經核實,堅決取消其學籍,消除學籍和學歷留下的隱患。未經省招生部門審核錄取的學生,不得留校學習。
(二)做好新生入學資格審核工作
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各二級學院結合新生檔案的編制,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審核。要組織專門力量加強新生相關材料審核,實行一名工作人員審核、一人審核、簽字確認的工作機制。 。要一一核對新生身份證明是否與錄取通知書、考生檔案、錄取名冊一致,必備學歷證書和身心健康狀況是否符合專業或專業體檢要求。申請的專業類別,能否保證在校正常的學習和生活。
加強對非全日制本科畢業新生的審核。審核不通過者,不予注冊,不予登記學籍。
對于學生檔案歸檔工作,將研究生院印發的《2024年全國統一考試碩士學位研究生錄取登記表》一一放入相應的學生檔案。
全部審核工作完成后,對于審核正確的學生,各二級學院審核人員認真填寫《東莞理工學院碩士新生入學資格審核登記表》(附件3),整理登記表,并提交10月25日前送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將其移至學校檔案室存檔。 《東莞理工學院碩士新生入學資格登記表》中學生個人信息須由學生本人簽字確認。
新生入學資格復審中發現仍存在疑點且根據相關材料無法確認的,各二級學院要及時報告研究生院進一步核實;仍無法確認的,研究生院應向省招生考試機構核實信息。對復試有疑慮的考生,要組織專項調查。對于被確認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入學或者違反其他規定入學的新生,取消其學籍。情節嚴重的,將及時移送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四)開展入院前體檢和審核工作
新生入學后,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和招生體檢標準組織復試。復試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取消錄取資格。具體體檢項目和體檢費用由綜合后勤部提出。新生體檢安排另行通知。
新生患有疾病經學校指定二甲以上醫院(下同)診斷不適宜在校學習的,研究生可保留入學資格1至2年。保留入學資格的人不具有學生身份。在保留入學資格期間經治療康復后,即可申請入學,經學校指定醫院診斷,符合體檢要求。經學校復審合格后,可再次辦理入學手續。復試不合格或者逾期未辦理報到手續的,取消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的程序:
1、新生應參加學校統一安排的新生入學體檢。
2、對于體檢復試不合格的,二級學院收到體檢結果后通知新生本人,并將書面處理意見報研究生院。
3、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的相關規定須告知新生本人,并由新生本人提出保留入學資格的書面申請,并提交二級學院。
4、所在二級學院將新生申請報研究生院審批。審批結果書面材料一式三份,報研究生院、相關二級學院和新生本人。
(五)做好新生學籍登記工作
研究生院嚴格按照省招生部門批準的錄取名冊和新生注冊名單,根據新生入學資格審核,及時、準確地完成新生學籍注冊。對于錄取信息錯誤或缺失的新生,研究生院將及時與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進行審核。研究生在同一學習期限內只能注冊一種學籍。嚴禁使用相同姓名、身份證號重復注冊,防止冒充。違規錄取、資格預審未通過、個人信息與錄取信息不符的,不予注冊為學生;對新生注冊手續辦理完畢前未經核實注冊的上述學生,將予以審查。結束后,學生必須及時退學網校頭條,并取消其已獲得的學籍。新學籍登記完成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將開通新學籍信息查詢。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監督檢查、責任追究、投訴舉報工作機制
對招生考試和學籍學歷管理相關政策法規和制度建設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加強對可能出現冒充考試等違法行為的關鍵環節的監管。對冒充、詐騙、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案件,一經查實,將按照規定、紀律和法律追究相關人員和單位領導責任。考試招生和學籍、學歷管理等各個環節都要有專人負責,建立“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的終身問責制度。對于信訪中反映的問題線索,我們堅持一起發現、一起調查、一起處理。
(二)完善新生入學資格審核工作機制
各二級學院要建立健全新生入學資格審查規章制度,明確入學資格審查程序和方法。應有專人負責新生入學資格審核的各個環節,并保存審核過程和結果的記錄。相關信息必須歸檔并嚴格保存以備查閱。對審核過程中有疑問的學生,應由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復審東莞理工學校,并簽署《東莞理工學院碩士新生入學資格審核登記表》(附件3)確認。
(三)做好新生入學資格審核材料的歸檔和報送工作
新生入學資格審核各環節的具體時間表,由學校新生入學資格審核工作組根據當年學校工作實際和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制定。新生入學資格審核完成后,各二級學院應根據所負責的事項撰寫新生入學資格審核工作總結,填寫《東莞理工學院碩士新生入學資格審核匯總表》(附件4),并按要求報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總結并向學校及有關上級部門報告。審核完成后,新生檔案將移交研究生院歸檔。
附件:1.二級學院新生入學資格審查組名單
2、東莞理工學院新進碩士生未注冊情況統計表
3.東莞理工學院碩士學位新生入學資格審核登記表
4、東莞理工學院新生入學資格審核匯總表
研究所
2024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