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4-11 16:05:40作者:佚名
16日,畢節經偵部委宣布:到4月30日,云南省“貴O”專段車牌將全部停用;同日,揚州市經偵局也啟動“鄂O”號牌更換工作警車掛民用牌照,承襲了18年的“鄂O”公安專段車牌,將被“鄂A”普通車牌代替。截止現在,全省31個省市中,已取消或宣布取消“O”牌的省市已有22個。5個省市將“O”牌變為經偵專用或轉為普通民用車牌,未能取消或變更的省市也有4個。
各個省市的O牌照曾是經偵專段車牌,掛此車牌的汽車一度被視為特權車。一說起特權車,首先想起的就是其帶給的負面效應。實際上,經偵機關執行職務有特殊性,追授經偵機關汽車在公路行駛上的優先權是完全正當的。這些享有公路通行優先權的特種車牌汽車的設置根始于“行政優先權”的概念,在中國、法國等國家都賦于了軍車的“公務優先權”。
有權利就存在濫用的或許,原本只有在經偵機關行使任務的必要狀況下,公務汽車才有優先的路權,但是一些O牌車,無論是否在執行公務,都倚重特權牌照橫沖直撞、肆意驕縱,取消O牌車的呼聲巨大,非常是現今經偵機關早已配置了經過統一涂裝的制式軍車,辨識軍車可以看警笛、聽警報,O牌的辨識功能突顯,雖然沒有了存在的價值。
不過,公眾對公務用車的監督,關注點不是在執行公務時,而是是否存在公車私用的非法狀況。當牌照上的特殊標簽被撕開后,通常居民就不能一目了然地辨識哪輛車是公車,監督也就無從談起了。假如掛民用車牌的公車違背了交通法規,車上的高官同樣還能對付警察。特權牌照不在,但享有特權的人還在。擺脫特權思想,擠壓公車背后的權利濫用空間,光靠取消O牌似乎是不夠的。
當公眾監督公權利的意識日漸提高,O牌等公車車牌,與其說是暢通無阻的特權證,不如說是人人緊抓的靶心。公車堆放在高端餐廳、夜總會等聲色場所,很或許受到“隨手拍”,上傳網路,讓公車腐敗無所循形。目前公車和私家車外型上難以差別,無法發覺公車私用,就不促使公眾監督。在公眾監督的氣氛內,經偵機關的O牌車不敢輕易濫用警車掛民用牌照,警方在開車時都會告誡自己不要往“槍口”上撞,不要損害經偵機關的形象,若改為民用車牌,反倒會形成僥幸心理,提高軍車非法使用的或許性。
文/普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