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點人員也是社會管控工作中的重點人口,是指有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穩定及社會治安管" />
更新時間:2021-06-23 14:08:15作者:admin2
被列為重點人員管理了,自已是無法消除的,須通過相應的考察期后,不再列管了即自然消除了。
1. 重點人員也是社會管控工作中的重點人口,是指有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穩定及社會治安管理之可能或存在嫌疑的,由公安機關(現在司法行政機關也參與管理)重點管理的人員。
2. 重點人員管理,是公安機關依照有關規定對相應人員實施重點管理的一項由內部掌控的基礎工作,如果沒有新的違法犯罪潛能出現時一般不會采取形式上的強制措施的。
有下列行為嫌疑的人員應當列為重點人員。
1. 是有危害國家安全活動嫌疑的重點人口管理規定;
2. 是有嚴重刑事犯罪活動嫌疑的;
3. 是在社區的下列人員應當列入重點人口管理:
因矛盾糾紛激化,有鬧事行兇報復苗頭、可能鋌而走險的;
因故意違法犯罪被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不滿五年的;
吸食毒品的。
對于基層司法所工作人員來講,重點人口指社區矯正對象和刑釋解教人員,工作對象是社區矯正對象、刑釋解教人員及他們的親屬和所在社區的群眾,監管對象是社區矯正人員。
緩刑滿了,派出所還打電話給當事人,是需要當事人去派出所作重點人口管理檔案,繼續對當事人進行幫教。
幫教時間為三年。
法律鏈接:《重點人口管理規定》第四條 下列人員應當列入重點人口管理 :
一、因矛盾糾紛激化,有鬧事行兇報復苗頭、可能挺而走險的。
二、因故意違法犯罪被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不滿五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