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6-21 17:26:24作者:admin2
原發布者:啞豆兒823
應急預案包括的內容應急預案又稱應急救援預案或應急計劃學校信訪維穩工作方案及應急預案,是政府為了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依據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突發事件應對的原則性方案。它提供突發事件應對的標準化反應程序,是突發事件處置的基本規則和應急響應的操作指南。 根據國家總體應急預案的框架內容,一個完整的應急預案一般應覆蓋應急準備、應急響應、應急處置和應急恢復全過程,主要包括以下九部分內容。 (一)總則 1、編制目的。簡要闡述編制應急預案的重要意義和作用。如加強和規范管理、提高保障和處置能力,有效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減少危害及保障安全等。 2、編制依據。主要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國家相應應急預案。 3、適用范圍。是指預案針對某一區域內,某種類型突發事件作出反應,預案只在制定單位管轄地域和職責范圍適用,要級別明確、針對性強。 4、工作原則。要求明確具體。如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職責明確、規范有序,反應靈敏、運轉高效,整合資源、信息共享,預防為主、快速處置等原則。 (二)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組織指揮是應急預案的重點內容,預案的主要功能就是建立統一、有序、高效的指揮和運行機制。 1、按照突發事件處置需要設立應急指揮機構,明確主要負責人、組成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