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4-25 07:59:04作者:佚名
各學院(系)及有關單位:
為有效開展2023-2024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考試,現將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考試時間安排
1、考試型或開卷考試型專業課程,考試時間安排為12月25日至12月29日(第18教學周)。 考試時間可根據上課時間安排。 各學院(系)要組織教師(課程組)創新課程考核方式。 對于適合多元化考核評價的專業課程,可以采用課程論文、口試答辯、研究報告等靈活多樣的考核形式。
2.閉卷考試專業課程原則上安排考試時間為2024年1月2日至1月8日(第19、20教學周)。 每天有四個時間段安排考試,分別是:
上午場A 8:00-10:00; B 場 10:30-12:30; 下午C場 14:00-16:00; D 場 16:30-18:30
3、第20教學周安排為創新創業實踐教育活動周。 各學院(系)可根據學院(系)各年級、各專業學生考試安排安排教學實踐,圍繞專業培養目標和教學計劃,結合專業特點制定教學實踐。 每周實施計劃。
4、普通課程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科目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
會議次數
大學英語Ⅰ
1月2日
10:30—12:30
大學英語三
1月2日
14:00—16:00
中國近現代史綱要
1 月 3 日
10:30—12:30
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
1 月 3 日
14:00—16:00
微積分、數學文化
1 月 4 日
10:30—12:30
基礎物理
1 月 4 日
14:00—16:00
大學計算機
1月5日
10:30—12:30
基礎物理實驗
1月5日
14:00—16:00
大學中文
1 月 8 日
10:30—12:30
二、考試工作安排
各院(系)要按照《西北大學本科課程考核管理規定》(西大教[2023]16號)的要求,認真準備本學期期末考試。
(一)考試組織及安排
1. 本學期開設的所有課程都必須經過評估。 同一課程、同一教學大綱的所有教學班必須采用相同的考核方式、考核標準和考核時間。 專業課程采用由任課教師(課程組)提出并經學校(系)教學院長(主任)批準的非筆試考核方式。 各院(系)將本學期第18教學周考核的專業課程匯總,于12月19日前報教務處教務科備案(附件1)。
2、試題從提出、審批、打印、存儲的整個過程必須由專人管理,并嚴格保密。 必須嚴格遵守試題報名程序。 每次移交均應有書面記錄。 若出現漏題等泄密情況,將按照學校教學事故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各院(系)要成立考風、考紀檢查小組,加強對本院(系)考試工作的監督管理,及時處理考試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學校期末考試檢查組也將加強檢查,并及時報告檢查結果。
4、各學院(系)要做好考前考作風、考試紀律的宣傳工作,并結合我??荚囘`紀行為通報,以多種形式教育學生遵守考試作風、考試紀律。
5、各學院(系)應對監考人員職責進行培訓。 監考人員應當是學校在職教師或助教。 監考人員因緊急情況不能參加預定的監考任務的,不得擅自安排他人監考。 應立即聯系學校(系)教務管理員或學校(系)分管領導,由學校(系)負責協調安排其他人員監考。 。
6、期末考場安排、監考安排等工作均通過教務管理系統完成。 各學院(系)必須按照《2023-2024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考試安排安排》(見附件2),按時完成各階段考試安排英語作文網,并向學生公布考試安排提前和老師聯系(學生和老師也可以通過教務管理系統查詢考試安排和監考安排)。
(二)試卷審核及成績登記
1、閱卷者應參照標準答案或答案要點以及評分標準的要求,認真仔細地進行審閱,確保試卷的審閱公平、公正。
2、試卷審閱完成后,考官應認真審閱試卷,避免出現誤判、分數求和錯誤等問題。 試卷分數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更改。 如有錯誤需要改正的,閱卷老師應注明原因并在旁邊簽名。
3、教師負責試卷的審核、成績評定和錄入,不得委托他人獨立承擔試卷的審核或錄入。 評分完成后,教師應通過教育管理系統錄入并提交成績。 成績錄入時間截至2024年1月12日17:00。成績一經提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如確實因輸入錯誤或其他原因成績不正確,需要更改的,負責老師必須提出書面申請,填寫《西北大學成績更正表》大學期末考試時間,并經教學院長(主任)批準。 。 然后報教務處備案。
4、教師提交成績后,打印紙質成績單,并將學生試卷、平時成績、參考答案(評分標準)、試卷分析報告等材料提交學校(系)教務管理人員整理并歸檔。 各學院(系)須在下學期開學后兩周內將紙質成績單、電子試題(A、B兩套)及參考答案(評分標準)報教務處存檔。
(3)成績查詢
1、自2024年1月15日起大學期末考試時間,學生須登錄學業管理系統,在“教學評價-學生評價”菜單下對所有教學班的教學情況進行評價。 完成教學評估后,他們可以查看個人成績。 學生不得相信其他檢查成績的方法,以免泄露個人信息。
2、學生如對成績有異議,應在下學期開學后四個星期內提出復核申請。 截止日期后將不再接受任何成績驗證申請。
3、注意事項
1.延期考試申請。 學生因生病或其他特殊原因無法參加期末考試的,須在考試前通過教務管理系統申請延期考試。 緩考流程如下:學生登錄教務管理系統,點擊“報名申請-教學項目報名”,選擇“緩考”進行申請。 學生網上申請緩考后,由學生所在院(系)進行初審,教務處進行終審。 學生必須在參加考試前申請延期考試。 未申請延期考試且未參加考試的,按缺席處理。 請各學院(系)嚴格審查并落實學生申請延期考試的理由。
2.學院(系)可根據各專業課程期末考試安排,統籌協調創新創業實踐教育活動。
附件:1.2023-2024學年第一學期期末提前考試匯總表
二、2023-2024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考試安排
3.西北大學本科生考試處理規定
4.西北大學本科考試監考人員規定
教務處
2023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