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3-26 20:07:59作者:佚名
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統一考試(以下簡稱“3+證”考試)分級工作已完成。 現將考生成績公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結果公布
(一)業績公布時間和方式。 我院將于1月30日10:00起將成績推送至考生高考報名系統綁定的手機號碼; 10時20分起2024年廣東高考成績公布時間,考生可使用省教育考試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百度智能查成績小程序和“廣東招聘在線”小程序。 2月6日15:00起,考生可通過省教育考試院官方小程序或百度智能小程序下載并打印成績單。 考生成績公布辦法見附件1。
(二)績效排名原則。 按考生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按照統考總成績加上政策加分進行排序。 考生總成績相同時,按照統考總成績(即不含政策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若統考總成績仍相同,則按以下原則排序:
第一順序比較語文和數學總成績,高者優先;
第二順序,比較語文和數學單科成績較高的2024年廣東高考成績公布時間,優先考慮成績較高的;
第三個順序是比較英語成績,分數高的優先。
當所有單科成績相同時,排名也相同。
2. 考試成績審核
(一)申請審查程序。 收到“3+證書”考試成績后,考生如對某科成績有疑問,可于9:00-17時將準考證提交至當地縣(市、區)招生辦公室審核: 1月31日0時,書面申請成績,并根據復習科目填寫《2024年“3+證書”考生申請復習成績登記表》(見附件2)。 在學校報考的考生可以申請學校組織的復核手續。 審核的內容是分數統計綜合是否有錯誤、答題卡是否有遺漏、答題卡掃描是否準確等。 不涉及評分標準把握上的寬嚴問題。 請各縣(市、區)招生辦公室(考點、考試機構)于2月1日17:00前進入普高招生管理系統,選擇成績復核功能,錄入申請成績復核的考生信息按要求。 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專人進行審核。
(二)審核結果通知。 對于復試后發現成績不正確的考生,我校將對其成績進行更正,我校將通過考生報名時綁定的手機號碼通知考生更正后的成績。
附件:1、2024年“3+證書”考試考生成績如何公布
2.2024年“3+證書”考試考生申請復核成績登記表
廣東省教育考試機構辦公室
2024 年 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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