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3-14 11:10:17作者:佚名
2. 學校地址
雁塔校區:西安市雁塔路中段58號,郵編710054
臨潼校區:西安市臨潼區陜鼓大道48號,郵編710600
3. 級別:本科
4、學校類型:普通公辦高等學校
五、學校概況
西安科技大學是一所歷史底蘊深厚、綜合實力雄厚、教育水平較高的中央和地方大學。 占地面積108萬平方米,總建筑面積65萬平方米。 現有17個學院、1個教學部、1個獨立學院。 擁有安全技術與工程國家重點學科、省部級重點學科10個、省部級重點實驗室3個、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個、陜西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2個、國家礦山救援西安研究中心1個中心中心,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 學校擁有國家級特色專業建設點4個,省級特色專業建設點5個,國家級精品課程1門,省級精品課程10門,國家級教學團隊1個,省級教學團隊4個,省級教學團隊4個。品牌。 設有5個專業,4個省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1個省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 現有博士后流動站1個陜西科技大學專科,博士學科點9個,碩士學科點52個,本科專業51個。 初步形成了以地質礦產及相關學科為特色的工、理、文、管、法協調發展的學科。 辦學結構現有全日制在校生2萬余人。 學校與國外一些著名大學聯合培養1+2+1雙學位本科畢業生,深受考生和家長的歡迎。
六、招生相關政策
1、招生計劃:2009年計劃招收本科生4350人,高職學生430人。 各省份、專業招生人數詳見西安科技大學《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
2、男女生比例:采礦工程專業只招收男生。
3、體檢標準: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聯合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指導意見》。
4. 外語:只錄取英語語言考生。
5、對我校教育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其子女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七、入場規則
1、在各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實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生監督”的招生制度。
2、升學比例根據各省(市、自治區)生源情況確定。 升學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
3、學校按照擇優錄取的原則,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并優先保證第一志愿考生的專業。 當第一志愿生不足時,將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其成績一般應高于考生所在省份錄取線20分。 錄取將根據專業偏好決定。
4、同批次考生專業錄取,按照高考成績和專業偏好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 第一大滿貫和第二大滿貫的分差將控制在3到5分之間。 第二專業之后被視為平行專業,沒有等級差異。
5、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總成績排隊,符合減分條件的考生按實際總成績排隊。 高考總成績相等時,優先考慮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的考生、政策考慮加分的考生以及其他專業的考生。
6、藝術類專業需要參加專業學校考試。 招生程序按照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規定執行,并達到學校規定的分數線。 專業課(校考)綜合成績為70%,文化課為30%。 排隊并擇優錄取; 2009年陜西省藝術類考生按照學校考試專業課成績擇優錄取。
八、收費標準
文史金融專業:3500元/年; 理工、外語專業:4500元/年; 藝術專業:9000元/年; 大專(高職)專業:5500元/年; 住宿費:1000元/年(帶暖氣)。 若國家或物價部門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9、頒發學歷證書學校名稱:西安科技大學
10、證書種類:學士學位,頒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 大專(高等職業教育)是由普通高等學校頒發的大專文憑。
十一、獎學金及助學金措施
1.新生特別獎:
一等獎:第一志愿填報我校且高考成績高于地方重點院校錄取分數線70分(含)以上的新生; 比當地普通高校錄取分數線高出130分(含)以上的學生,獎勵2000元/人;
二等獎: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高考成績高于當地重點院校錄取分數線60分(含)以上; 高考成績比當地普通院校錄取分數高120分(含)以上。 新生,獎勵1500元/人;
獎勵:招生計劃較大且成績未達到一、二等獎要求的省份,對文理科成績最高的錄取考生每人獎勵500元。
2.優秀學生獎學金
特殊獎學金:每人250元/月;
一等獎學金:150元/月/人;
二等獎學金:100元/月/人;
三等獎學金:70元/月/人;
(對采礦工程、地質工程專業優秀學生,除考核比例提高外,一、二、三等獎獎勵分別為每人每月200元、150元、100元)
3. 確定:
單項獎學金200元/人;
優秀學生干部:100元/人;
4、孫躍奇科技教育基金獎學金:頒發證書,除優秀學生獎學金外,另獎勵500元;
5、勤工助學:學校為經濟困難學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學崗位陜西科技大學專科,并給予適當報酬。
6、學校落實國家相關政策,協助貧困學生在原籍地申請信用助學貸款,積極聯系銀行為貧困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7、學校落實資助貧困學生的相關政策,考核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
十一、監督與保障
學校成立了以分管副校長為組長、分管紀委黨委副書記為組長的招生領導小組,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和監督。 要認真做好招生工作中的信訪接待工作,對招生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研究落實解決方案。 學校招生政策向社會公布,自覺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