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2-27 11:38:34作者:佚名
上海財經大學
2. 學校地址
校區:上海市浦東新區上川路995號
3. 等級
■本科 □ 高職 □ 大專
4. 學校類型
■普通高等學校 □成人高等學校 ■公立高等學校 □民辦高等學校 □獨立學院 □普通高等學校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5. 按專業及相關說明劃分的招生人數
詳情請參閱各省(區、市)高等教育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
六、預留計劃數量及使用原則
每年本科招生計劃的1%預留,用于調整各地統一招生在線招生人數的不平衡。
7. 外語入學考試語種專業培訓要求
入學時對外語語言沒有限制(有明確語言要求的專業除外)。考生入學后,學校的外語教學語言為英語。
八、男女生招生比例
沒有任何
九、身體健康要求
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執行。
10. 入場規則
1、本著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以全國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結果為依據,堅持德、智、體素質綜合衡量,擇優錄取分數到低分。 2、認可各省市加分政策,但享受加分考生最高分原則上不超過20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等中西部省份執行商定的加分政策)教育部與地方之間)。所享受的加分直接計入考生總成績,并作為分配專業的依據。 3、我校將按照“擇優優先”的原則錄取考生(即同等成績條件下參照優先順序,同等條件下成績優先)。達到學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且不能滿足第一志愿專業的考生,按照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專業依次擇優錄取。所選擇的專業之間沒有等級差異,即第二選擇專業取決于第一選擇專業是否已被填補,以此類推。 4.已達到學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能滿足全部專業志愿的考生。服從專業調整的,調整錄取未滿專業;如果不愿意服從重大調整,就會被撤回。高考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文科錄取科目順序為語文、外語、數學;理科錄取科目順序為數學、外語、語文。 5、對采取平行志愿申請備案方式的省市,學校根據文科、理科招生計劃,按1:1.05的比例由高分向低分調整成績,學校按成績按實際比例確定上海金融學院錄取分數線,范圍不超過105%。在范圍內行使自主錄取權。對采取非平行志愿申請備案方式的省市,學校按照文理科招生計劃按不超過1:1.2的比例將招生計劃由高分向低分調整上海金融學院錄取分數線貝語網校,學校將行使120%范圍內的自主招生權。 6.國際經濟與貿易、國際商務、英語(商務英語、金融英語)、經濟學(國際經濟)本科專業僅對學生開放英語授課,且須參加英語口語考試,口語成績為B級及以上(含B級)。如果口試成績采用百分制,則要求口試成績達到70分以上。七、中丹合作金融專業僅限英語系學生,并須參加英語口語考試。口語考試成績要求為C及以上(含C)。口試成績采用百分制的,要求口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
十一、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1、普通專業:每生每學年不超過5000元[滬物價銀(2000)120號]; 2、中丹合作辦學專業:每生每學年不超過15000元[滬教委財(2005)34號]。
住宿費標準
每生每學年1200元[滬物價費(2003)56號、滬財預測(2003)93號、滬教委財(2012)118號]
12.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類型
學校名稱
上海財經大學
證書類型
學完學期并達到畢業要求后,頒發上海金融學院本??科或專科畢業證書。中丹合作各專業畢業生完成學業并取得合格成績的,將獲得上海金融學院大專文憑和丹麥哥本哈根尼爾斯布魯克商學院高等教育文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