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2-27 08:38:59作者:佚名
福建省地礦局主要職責: (一)根據國家《礦產資源法》等法律法規和我省有關規定貝語網校,承擔重大地質調查和基礎地質任務。負責我省礦產地質(包括海洋礦產、臺海油氣)資源等)勘查和科研工作; (二)開展災害地質、城市地質、農業地質、環境地質、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等一般地質工作; (三)起草編制全省地質工作專項規劃。為我省土地資源規劃、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提供基礎信息; (四)負責所屬地勘機構國有資產管理福建省地礦局福建省地礦局,承擔所屬單位黨建和行政管理工作; (五)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福建省地礦局內設辦公室、財務處、經濟發展處、地礦處、科技處、工程管理處、安全衛生處、審計處、宣傳教育處等10個內設部門下設科室、人事部(部分部門(辦公室實行合署辦公)和機關黨委、監察辦公室、離退休干部工作辦公室等3個工作部門。
福建省地礦局下轄18個正處級地質勘查單位:(一)公益性事業單位2個:省地質調查研究院、省地質測試研究中心。 (二)16個公益二級事業單位:省核工業第294大隊、省核工業第295大隊、省閩北地質大隊、省閩西地質大隊、省閩東南地質大隊、省第二地質勘查隊大隊、省第四地質大隊、省第八地質大隊、省閩南地質大隊、省廈門地質工程勘察院、省地質工程院勘察院、省地勘機械裝備服務中心、省地質工程大隊、省地質物資供應站、省地質測繪院、省地礦建設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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