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4-25 21:33:00作者:佚名
一、調整原則
應聘者須同時滿足以下基本要求:
1.符合轉專業申請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首選專業A類地區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初試成績達到申請轉學學校相應學科復試成績線;
4、初試科目與轉專業相同或相近,且應屬于同一科目類別。 其中,初試國家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轉專業國家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6、已獲得我校初輪復試資格的考生不能參加本次調整。
二、調整要求
1、所有轉學考生必須通過“全國碩士招生轉學服務系統”辦理相應的注冊手續;
2、考生在我校填寫轉學申請時,請務必仔細閱讀相關申請的“申請條件”中“調整須知”的內容首都醫科大學研招網,確認符合相關要求后再進行申請。 否則,轉讓申請將被視為無效。
3、每位轉學生只能選擇申請我校一個專業或方向(有研究方向者必須選擇一個研究方向)。 多次申請者,視為無效。
4、調整復審為間隙復審。 插班生充足的學科英語作文,空缺名額與進入調整復試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50%。 申請同一專業、初試科目、考試內容相同的轉學考生,按初試成績擇優錄取進入復試的考生;
5、每位候選人的志愿者鎖定時間為24小時。 復試通知截止時間前,我校不再提供志愿者調整、解鎖服務。
6、在我校發出復試通知截止時間前,考生將填寫好的申請表轉至我校,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7、復試通知的有效期為1小時。 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3. 調整程序
1.轉學考生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轉學服務系統”提交轉學申請;
2、學校對轉學考生資格進行審核首都醫科大學研招網,并根據選拔標準確定進入轉學復試的各專業考生名單;
3、學校向進入“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整服務系統”進入調整復試的考生發送復試通知;
4、收到轉學復試通知并保證按時參加復試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進入“全國碩士招生轉學服務系統”進行確認。 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未收到復試通知的考生可以申請其他調整。
4、時間安排
1、我校將于3月26日至4月2日陸續發布第一輪空缺信息,考生可在上述時間段內查看并填寫申請表。
2、每份轉學申請的填寫截止時間和發出復審通知書的截止時間將在轉學申請的《申請條件》中的《調整須知》中明確載明。
3、查詢復試安排:收到復試通知的考生應按學院通知的時間、地點參加復試。 復試前,應按要求將復試院校要求的復試資格審查材料和補充材料按時送達相關院校。 具體內容請參見我校研究生院官網(網址:)公布的《首都醫科大學2021年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工作方案》中的相關內容。
5、咨詢電話
首都醫科大學科研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