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20 14:18:03作者:佚名
博士生招生是國家選拔高層次專門人才、提高學校研究生培養水平的重要途徑。博士生招生錄取工作要嚴格落實《教育部關于印發的通知》(教考〔2014〕4號)和《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關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補充意見》(京考委〔2023〕5號)有關規定,以提高質量為核心,進一步突出拔尖創新人才的選拔。現將2023年博士生復試錄取工作安排如下:
1. 組織管理
1.學校博士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決定博士生初審、復審和錄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2)學校研究生院負責指導博士研究生復試工作。
各學院成立博士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學院綜合評估(復試)專家的選拔和培訓,組織實施分專業復試錄取小組、復試地點和具體流程安排、復試工作辦法等。
各學科根據復試人數組成若干復試錄取組,每個復試錄取組不少于5人,負責博士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具體安排和實施,制定復試人選名單的確定原則、綜合考核要求、分數權重分配、成績評定與計算方法,以及督導評審的具體方式和形式等。
二、外語筆試(初試)成績要求(普通入學考試)
2023年4月17日,考生可登錄我校博士生注冊管理系統查詢外語筆試(初試)成績,成績達到復試基本分線的考生可進入綜合考核(復試)。外語復試基本分線如下:
外語基礎分數:
1.馬克思主義學院:50分
2. 其他學院分數線:40分
外語筆試(初試)為資格考核,通過者可進入綜合考核(復試),進入綜合考核(復試)的考生請關注所報考院校網站關于博士復試的相關工作通知。
3.博士生綜合評估(復試)實施方案
我校2023年博士生綜合考核(復試)采取現場復試方式(具體安排見各學院網站博士生復試工作方案)。
1.綜合考核(復試)時間安排:
1、綜合測評(復試)時間為4月22日至4月28日,校外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可進入校園參加復試。各學院復試時間安排及工作程序另行確定。
(二)資格審查:
1、查驗考生身份證、準考證;
2、查閱有研究生成績管理部門或檔案處公章的碩士課程成績單;
3、核對往屆畢業生的畢業證、學位證;核對應屆畢業生的學生證、學籍年限;
4、查驗考生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學生證、學習注冊年限、提前畢業證明;
5、查閱國外學位證書及教育部學位認證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6.核查所申請學科領域專家(教授)推薦信2份(模板可在博士注冊系統下載);
7.在職考生須提交工作單位同意證明(可在研究生院網站通知-2023年博士生招生章程及專業目錄中下載)。
考生應按所報考院校規定的方式提交上述材料并完成資格審查,具體以院校網站通知為準。學校錄取后將對考生信息進行審核,對偽造、提供虛假信息者2023年北京外國語研究生院錄取分數線,取消其錄取資格。
(三)思想政治考核:
復試組將與考生進行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狀況,或采取“函授詢問”方式,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修養。具體考核方式按照學院要求執行。
(四)綜合考核(復試):
1.兩個專業課程考核方式由學院自主確定,可采取筆試或面試方式進行。同一科目、同一專業的復試方式、時間、考試難度、成績評定標準須統一。
2.專業面試將根據學院各專業復試考生人數組成相應的復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其中副教授以上職稱的博士生導師不少于5人參加復試評議。專業面試內容一般應按一級學科制定,對考生有統一的標準和要求,有效考核考生的知識水平。
3.兩門專業課成績、專業面試成績及復試總成績均按100分制計算。
5.綜合考核(復試)結果:
綜合考核(復試)成績為專業課成績和面試成績的加權得分,專業課成績在總成績中所占權重一般在40%-60%之間,具體比例由學院確定。根據招生計劃,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總成績相同者,再綜合專業課總成績、專業面試成績等因素確定名次。任何一項綜合考核(復試)成績未達到總成績60%者,不予錄取。
(六)外語筆試(初試)為資格考核,初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7. 提交歸檔材料。所有被錄取的考生(包括普通錄取、招生考試和碩博聯合培養項目)須向相應學院提交以下歸檔材料。
1.博士研究生注冊表(申請人簽字);
2.研究生報考博士學位研究生信息校對表;
3.碩士研究生成績單,加蓋研究生成績管理部門或檔案辦公室公章;
4、專家(教授)推薦信原件兩封;
5.碩士學位證書、往屆畢業生畢業證書復印件(取得國外學位證書的應聘者須提交教育部學位認證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擬畢業的碩士生須于6月10日前將碩士論文答辯證明材料(學位證書、畢業證書或答辯決議或學位委員會同意證明)掃描件發送至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子郵箱:郵件主題:考生姓名+考生編號+2023年博士研究生答辯決議。
四、綜合評估(重考)成績及錄取要求
1、復試小組應對復試全過程進行錄音錄像。小組成員應當場獨立評分,填寫《研究生復試成績登記表》,注明復試結果及意見并簽字?!堆芯可鷱驮嚦煽兊怯洷怼酚蓪W院移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統一保存,任何人不得修改。
(二)復試結束后,各學院應立即匯總復試結果,形成匯總表和錄取名單。匯總表和錄取名單應明確記錄考生在復試各階段的成績。
(3)考生對復試結果有異議的,應及時向學院博士生招生領導小組和校博士生招生領導小組報告,并逐級申請復議。
(四)院士博士生導師招生名額不得超過4名,二級教授博士生導師招生名額不得超過3名,其他博士生導師招生名額不得超過2名。每位專職博士生導師最多可招收1名指導博士生,每位兼職博士生導師最多可招收1名非指導博士生。
超出以上限制者,由相關學院協調,調整為同專業或相近專業的導師,不愿或無法調整導師者,將不予錄取。
五、信息披露
1.招生名額:
各學院需在學院網站上公布各學科專業(組)的招生名額。
(二)綜合考核(復試)人選名單:
報考“報名—考核”制考生復試名單由各學院在學院網站上公布。報考普通招生考試的考生可在我校博士生學籍管理系統上查詢外語筆試(初試)成績,考試合格者可參加綜合考核(復試)。
(三)復試及錄取辦法:
各學院要抓緊細化本學院各學科類別復試要求、復試辦法、復試流程操作規范等各個環節的具體規定。
(四)招生信息的宣傳與披露:
各學院將在學院網站上公布擬錄取結果2023年北京外國語研究生院錄取分數線,擬錄取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兩門專業課成績、專業面試成績、總成績、錄取專業、指導老師等信息,公示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擬錄取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作出說明,變動內容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