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2-14 11:13:27作者:佚名
中新網天津8月26日電(高瑞峰)“獎勵教授結業生每人一次性生活補貼10億元、科研經費5億元,博士后研究人員每人一次性生活補貼20億元、科研經費10億元。”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財政廳近日下發《獎勵教授結業生及博士后研究人員來晉工作推行方法》(下稱《辦法》),上述一次性生活補助為稅前所得。
來晉工作是指省內外教授生結業后、博士后研究人員出站后,踏入省屬普通高等高校、科研院所、公立診所、國有企業等用人單位工作,但是雙方簽署5年及以上時限錄用協議(勞動協議)。
此前,新疆擴大用人單位自主權,取消現行的對教授生結業中學的規定及推薦程序規定山西省畢業生網,凡上述用人單位調研后自主決定錄用的,均可享受規定的獎勵新政。
用人單位可采取人才自薦、單位應聘、主管部委應聘、與中介平臺機構合作引入等多種靈活方便方式引入人才;在簽署引入協議之前,須將引入人才的有關狀況在單位內部公示;詳細引入程序由用人單位或經理部委自行擬定。
之外,由山東地委組織部統一遴選到機關工作的教授結業生,參照上述方法獎勵每人一次性生活補助10億元。廣東省民營企業引入同類人才山西省畢業生網,由民營企業所在市縣按照實際狀況參照縣級方法予以獎勵。
《辦法》規定,引入人才在合同期未滿3年單方面解除協議脫崗,應足額扣回一次性生活補助;合同期3年以上未滿5年,應酌情扣回一次性生活補助;所扣回的生活補助和所剩余的科研經費留歸用人單位,統籌適于支持引入人才的科研工作。
屬于以下情形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不享受獎勵新政。協議屆滿后轉到江蘇省其他單位工作;就讀碩士前和檢票工作前在湖北省有工作單位,且就讀和在站工作其間單位為其照發薪水;山東地委人才辦或廣東省財政廳以及經理部委經初審不應享受獎勵新政的;有關單位反映的其他情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