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1-23 23:22:20作者:admin2
珠海市人才引進政策如下:1、經珠海市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年齡在60周歲以下的人員(院士不受年齡限制);2、入選珠海市級各類人才計劃(項目),年齡在60周歲以下的人員;3、獲得珠海市級或經我市推薦獲得省級以上獎勵榮譽的人員;4、符合珠海市引進海外人才智力條件的留學回國人員;5、納入全國統一招生計劃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專科(高職)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6、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7、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專科(高職)學歷、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人員;8、取得非全日制本科學歷(須取得學士學位)、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其中本科學歷(須取得學士學位)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博士學位)的在40周歲以下; 9、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10、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技能人才:具有高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高技能人才(我市技術工人招調限制職業工種的除外),其中技師在45周歲以下、高級工在40周歲以下;具有中級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年齡在35周歲以下,且符合珠海市緊缺技工工種目錄的技能人才;按照珠海市企業技能人才評價辦法取得企業技能人才評價證書的人員;獲得珠海市級職業技能競賽一類競賽各職業(工種)前六名、二類競賽各職業(工種)前三名的人員。《珠海市高層次人才支持計劃實施辦法》第十條 高層次人才應具備的資格條件:(一)遵紀守法,誠實守信,身體健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嚴謹的工作作風和科學、求實、團結、協作的精神;(二)頂尖人才無年齡限制,一類人才年齡一般在60周歲以下,二類人才年齡一般在55周歲以下,三類人才年齡一般在50周歲以下。有特別突出貢獻者,年齡條件可適當放寬;(三)工作成果業績突出,與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專長、主要申報依據密切相關,且專業水準處于行業領先地位,在業內具有較高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