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4-24 22:41:51作者:佚名
為確保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有序順利進行,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的通知》(教學函〔2021〕2號)以及教育部和遼寧省招考辦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 堅持科學選拔原則。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種行之有效的測評方式方法,確保復試與錄取的科學性。
第三條 堅持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原則。
第四條 堅持全面考查,重點突出。在對考生德智體美勞全面考察的基礎上,學術學位考生突出強調對科研潛力和創新精神的考核,專業學位考生突出強調對實踐能力和應用能力的考核。
第五條 堅持客觀評價原則。專業素質考核成績應量化,綜合素質考核成績也應有較明確的等次。
第六條 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七條 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黨委書記和校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校領導擔任,成員包括各研究生培養單位負責人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辦公室設在研究生院。
領導小組全面領導研究生復試與錄取工作,職責包括:
(一)制定研究生招生方針、政策、規定。
(二)審核研究生招生規模、復試基本要求。
(三)審定復試與錄取結果。
(四)其他需要審定的工作。
第八條 學院成立復試工作委員會,主任由院長擔任。復試工作委員會的職責包括:
(一)組織成立復試小組。各學院根據本單位各學科特點,成立一個或若干個不少于5名專家和一名秘書在內的復試小組,復試小組設組長一名。復試小組組長負責本組的復試工作東北財經錄取分數線,秘書負責記錄和安排有關復試事宜。
(二)依據本實施辦法研究制定符合本單位各學科特點的復試標準和具體實施辦法。
(三)具體組織復試工作,確定復試結果。
(四)對復試過程中的考生異議做出必要的解釋。
(五)制定復試小組工作規范。復試小組負責確定考生綜合情況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和復試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復試小組成員必須現場獨立評分,在評分前可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測評意見。
各學院應于復試前三日將復試工作委員會、復試小組機構設置和成員名單以及具體實施辦法報送至研究生院。
第三章 復 試
第九條 復試的具體工作由研究生院統一安排協調,相關學院具體組織實施。
第十條 復試分數線的確定。根據教育部劃定的研究生初試分數線,以及教育部和遼寧省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復試基本要求和錄取原則,結合我??忌踉嚦煽兗案鲗I招生規模等情況,確定各專業復試分數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