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4-15 21:40:20作者:網絡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Self-taught higher education examinations),簡稱自考,1981年經國務院批準創立,是對自學者進行的以學歷考試為主的高等教育國家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國社會主義高等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通過國家考試促進廣泛的個人自學和社會助學活動,貫徹憲法鼓勵自學成才的有關規定,造就和選拔德才兼備的專門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以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
經過系統的學習后,通過畢業論文答辯、學位英語考核達到規定成績,符合學位申請條件的,可申請授予成人學士學位,并可繼續攻讀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
自考專業按學科門類開設,分為10個大類:文學、法學、理學、藥學、農學、經濟、教育、哲學和歷史;每個門類分別開設幾個到上百專業,下面介紹比較廣泛開設的自考專業:
自考專業【文學類】
自考專業【法學類】
自考專業【理工學類】
自考開設的專業多達到幾百個,不同專業對考生基本素養的要求不同,考生要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選擇專業。
1、興趣是最重要的出發點。只有感興趣的東西,才會真正投入的去學。
2、正確判斷自己的基礎能力。有些專業對考生某些能力有特殊要求,考生選擇時一定要考慮自身能力特點,如:學工商企業管理專業的考生應該具有較強的溝通能力、管理能力、協調能力。
3、合理安排職業規劃。職業規劃是人生規劃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需要學會對新的生活有一個明確的定位和堅定目標。要充分考慮到社會的需要及該行業的發展狀況。
4、在選報專業時還應注意,有些專業是面向社會開考,報考對象不限;有些專業是部門委托開考,僅限本系統在職人員報考,一些本科段專業和特殊專業(如醫學類專業)對報考者的學歷、職業等還有一些具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