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2-25 16:37:12作者:佚名
2016年,許多山東候選人在211大學的鄭州大學申請了一些專業。但是,令他們驚訝的是,該通知實際上是由其二級學院“ Zhengzhou大學Xiyas International College”發出的。在接下來的兩年中,一些父母起訴鄭州大學,而另一些父母則不得不上學,因為他們無法撤回檔案,但發現他們的專業沒有得到教育部的批準。
現在,Xias International College已成為鄭州大學的一所獨立私立大學西亞斯國際學院學費,但父母仍然不明白為什么我們申請的Zhengzhou大學成為一所私立大學?
鄭州大學申請的通知和印章是“ Xias International College”
2016年,旺頓的魏福(Weifang)的公民王先生的大學入學考試得分比山東省的第二階段線高70分。在檢查山東省招生辦公室發布的申請準則時,他發現鄭州大學(211歲)也在山東省錄取了本科課程。第二批次只是在專業解釋中貝語網校,說學校位于“ Xias International College”。王先生認為,只要孩子可以上鄭州大學,就沒關系參加哪所大學。注冊后,他們的家人再也無法幸福。 “當時我很高興,但是我收到了錄取通知并打開了通知,并看到了內部的通知。該書是由鄭州科國際大學發行的。他的頭和官方印章都是關于XIYAS國際學院的。我看到這是錯誤的。因為我根本沒有申請這所學校西亞斯國際學院學費,所以我申請了鄭州大學。這所學校呢?”
入學專業不在教育部批準范圍內
王先生反復向山東省級招生辦公室確認孩子確實被鄭州大學錄取,錄取專業是“傳播工程(網站:Zhengzhou大學Xiyas International College,Zhengzhou University)”和XIYAS International College,盡管得到了國際學院的批準教育部。中外交教育機構當時沒有合法的人身份,無法獨立招募學生,也無法獨立發布錄取通知。王先生詢問教育部的網站,甚至發現,盡管西亞斯學院獲得批準,但它只能招募企業管理和國際,但沒有“通信工程”供兒童注冊六個專業英語。王先生相信:“我們向鄭州大學申請,并應由鄭州大學發布文件。關于2016年國家大學入學考試錄取工作規定,有明確的規定,這是他違反法律的關鍵點。xiyasxiyas國際學院只招募六個人。
學費,學生和教師與Zhengda不同
像Wang先生一樣,Tan先生的兒子還在2016年登記了山東Zhengzhou University的第二層大學招募。“外部高級護理”的主要專業不在科亞斯學院的入學范圍內。此外,他每年支付的學費遠高于鄭州大學,教師也不同:“ Xias和Zhengzhou大學是兩所完全不同的學校。他們根本沒有獨立的入學資格。相當于私立學校或學費很高。年,超過10,000元。
來自山東的魏先生更加生氣。他兒子的大學入學考試成績已經通過了山東省的一線線。為了在211所大學中選擇一名出色的專業,他簽署了山東省鄭州大學的二線招募。結果,他后來到達了,我發現學生的分數質量不同。
魏先生:“那時我正在接受一項相對較高的考試,我去了一流的大學。我去了第二級大學的211級。我不能參加最好的學院,所以我去了這二級大學。”
記者:“教學質量如何?”
魏先生:“它絕對不起作用。全國絕對較低。仍然有300多分。”
承諾發行鄭州大學文憑的學生:我覺得沒有聯系
鄭還申請了鄭州大學,但在Xias上學,他說,盡管他名義上曾在鄭州大學,但該學校還承諾將來發行鄭州大學郵寄的畢業證書,但他覺得Xias沒有什么都沒有與鄭州大學(Zhengzhou University不可分割的是,這一點都不重要。”
Xiyas College已離開鄭州大學
雙方都說:“此事應由另一方解釋。”
2018年底,科亞斯學院(Xiyas College)與鄭州大學(Zhengzhou University)分開,正式成為一所獨立的私立大學,但它保證那些以前在鄭州大學學習的人仍然能夠從鄭州大學獲得畢業證書。
但是,一些候選人發現,在那一年的“河南省大學入學考試指南”中,科亞斯學院的學校法規與鄭州大學不同,在第三批本科學院的名單中。為什么為什么可以在河南省內西亞斯(Necias)和省以外獨立招募學生依靠鄭州大學的名字?
記者連續采訪了鄭州大學和Xiyas學院,他們倆都說,另一方應解釋此事,并拒絕接受采訪。
學生父母起訴鄭州大學第二案拒絕訴訟
2017年,王先生起訴鄭州大學。首先,根據教育部的“ 2016年大學入學考試錄取工作規定”,河南省的中穆縣法院,候選人的錄取通知是由校長簽署的,簽署了學校印章,并送往接納的候選人。 Wang先生收到了由Xiyas College主席發出的通知,并蓋上了Zhengzhou University Xiyas College的官方印章。法院裁定,鄭州大學未以這所學校的名義向原告發出錄取通知。之后,鄭達不滿意并提出上訴。
鄭州中級人民法院的第二個實例法院裁定,鄭州大學發行錄取通知的行為尚未標準化,但已履行了法定職責,并不構成非法行為,并拒絕了王先生的訴訟。
目前,王先生已向河南省份采購官提出了投訴。事件的進展是,記者將繼續關注它。
Shandong Business Daily·Subao新聞編輯Zhang 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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