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7-05 21:50:51作者:佚名
根據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教發[2023]2號)及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1.堅持德智體美勞綜合考核,堅持德育優先,把考生思想道德素質考核作為復試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
2.堅持以提高選拔質量為核心,進一步健全完善復試考核評價機制,提高復試的科學性、有效性,突出考察考生創新潛能、專業素質和綜合素質。
三、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確保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候選人合法權益。
2. 組織管理
1.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指導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包括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分配學校招生計劃,制定復試和錄取工作計劃,監督復試過程,審核錄取人選名單等。
2.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監督小組(由紀委辦公室、黨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和研究生教學督導處組成)負責全程監督檢查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受理相關申訴,依法維護考生和招生考試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
3.學校研究生招生考試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工作方案,迅速妥善處理復試過程中遇到的各種突發事件,確保招生復試工作順利進行。
4.各招生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具體實施;制定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培訓復試專家組成員;指導實施復試評估工作;協調復試工作所需的人員、場地、設備、經費等。
5.各招生學院應當成立碩士生招生復試及錄取檢查小組,負責對本單位復試、調整和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和督導。
6.各學院按學科專業成立復試專家組,負責按照學科專業培養目標、科學選才原則、能力與知識并重的要求確定復試內容、形式及出題(含保密性)。每個復試專家組由5-7名責任心強、教學科研經驗豐富的教師組成;設組長1人,組秘書不少于1人。各學院應對專家組組成情況保密。
7.各招生學院應成立復試資格審查工作組,負責復試前對考生報名資格和復試資格進行審查。
3. 復試成績及復試資格
1、復試人選比例。復試采取差額形式進行,各學院根據復試合格人數,按照一定比例進行差額復試,如復試人選充足,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如復試合格人數不足,則按實際合格人數組織復試。
2.分數線原則。同一招生院校、同一專業設置相同的復試分數線。除國家級特色專業外,各專業的復試分數線(包括總分線和單科分數線)均不得低于國家A類線的基本要求。
3.“退役大學生專項計劃”復試分數線由學校根據專項計劃指標、第一志愿報考專業以及考生初次考試成績確定。
4.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規定的加分政策的考生,享受初試總分加分政策后,須達到學校初試分數線要求;“雙少數民族考生”享受少數民族優惠政策須達到國家分數線。凡享受加分或優惠政策的考生,復試前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5、凡以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符合我校初試成績要求、符合我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報考條件的考生,均具備復試資格,須按照學校及招生學院的通知要求參加復試。未參加復試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我校考生初試成績要求詳見附件《湖北工業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合格線》。
6.在軍隊榮獲二等功以上榮譽稱號的考生,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報名條件,已在“全國推薦免試研究生信息公開與管理服務系統”注冊并通過學校資格審查的,可按規定免除初審直接參加復試,復試合格的,可直接錄取。
四、復審方式及內容
我校2024級研究生復試采取現場復試和線上遠程復試(利用騰訊會議平臺)兩種方式,以現場復試為主,由各學院根據學科特點和實際需要確定,也可結合采用筆試、面試、實驗、實踐操作等形式。對于招生專業目錄中規定的筆試等復試內容,通過線上遠程方式實施有困難的,招生學院可作一定調整。復試內容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筆試、機考等。滿分為100分,由各學院組織,主要考核專業知識。同等學力者需額外選修兩門與初試科目不同的本科核心課程。考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二)面試。面試總分為200分,其中綜合面試(150分)和外語聽說能力測試(50分),由各學院組織面試。每位應聘人員的面試時間原則上不少于20分鐘。
1、綜合面試。綜合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與品德、專業素質與能力、綜合素質、身體心理狀況等。還可要求應聘人員提供個人簡歷、學業成績單及專業排名、各類獎勵、科研成果、畢業論文或實習實踐報告等材料,加強對應聘人員以往學業成績、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等的綜合考察。思想政治素質與品德測評還可根據具體情況采取“信函詢問”或“派員外訪”的方式進行。
2、外語聽說能力測試。為了解考生的外語聽說能力,考試設置不同的話題,要求考生圍繞選定的話題作答。考試內容包括日常會話、廣播新聞、專業外語文學等。
(三)心理測試。考生心理素質測試由各學院和學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統一組織實施,測試方式、時間、地點由學院另行通知。
五、復審要求及保障
1.各學院要按照國家有關保密管理規定,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復試安全保密。復試試題設置要按照《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自主出題指南》的有關要求,確保復試試題的科學性、規范性、安全性。
2.復試專家組成員須獨立評分并當場給出結果,同一招生院校、同一學科不同復試專家組的復試方式及內容、審核流程、選拔標準須一致、公正。
3.復試前對考生實行“兩識別”(人臉識別、身份證識別)“四比對”(報名數據庫、學業成績數據庫、人口信息數據庫、學分檔案數據庫比對),加強考生身份核實,嚴防“替考”。考試過程中采取“三隨機”(隨機確定考生順序、隨機確定復試專家組成員、隨機抽取復試題目)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督,嚴防“作弊”。對于遠程復試湖北工業大學錄取分數線,要采取必要的技術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反作弊水平。
4.復試過程中要做好詳細記錄,對考生面試過程進行錄音錄像。復試結束后,面試記錄表、成績評定表、復試現場錄音錄像等材料由招生學院留存,并交研究生院招生辦備份。要把好關鍵環節,落實“一崗多控、多崗位監督”機制,反復核對比對,確保數據準確。
5.各招生學院要精心組織準備復試場地、設備、工作人員等,提前演練復試流程,制定設備和網絡故障應急預案,確保復試流程規范、嚴謹、有序。
六、復審安排
1.復審資格審查
復試時各學院將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無證書或復試不合格的考生將不予復試。考生須按學校及學院要求的形式提供以下材料:
(一)有效居民身份證;
(2)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準考證;
(3)學生證(或《教育部網上學籍核查報告》)、大學成績單;
(4)往屆生的學位證書或教育部學位證書電子登記歸檔表;
(5)具有國外學歷的應聘人員,需提供學歷認證報告;
(6)申請“高校退役士兵專項計劃”者,須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伍證明》;
(7)申請非全日制攻讀研究生的考生,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其攻讀研究生的證明(錄取時須提供指導性協議);
(8)湖北工業大學研究生復試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修養評估表;
(9)考生復試承諾書;
(10)學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2. 復審流程
流程以各學院發布的實施細則為準。線上遠程復試要求考生配備雙攝像頭,考生需準備一臺電腦和一部手機,或兩部手機。具體流程請以各招生學院公告欄公布的遠程面試系統操作手冊為準。
3. 時間安排
復試將分批進行,總體安排為4月2日前完成第一志愿考生復試,4月22日前完成全部插班考生復試。各招生學院復試具體安排以學院復試實施細則為準,學院將另行通知考生。
七、考生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采用百分制,初試成績占60%,復試成績占40%,加權求和。計算公式如下:
考生總成績=(初試總成績/初試滿分)×100×60%+(復試總成績/復試滿分)×100×40%
對于需要參加附加測試的考生,附加測試的及格成績將作為錄取標準之一,不會計入重考總成績。
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會計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復試時由招生學院組織進行思想政治理論考試,考試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八、招生原則
1.不接受插班考生的專業(方向),各招生學院應按總成績排序錄取,確定擬錄取名單。接受插班考生的專業(方向),各招生學院應分別對該專業(方向)第一志愿考生和插班考生的總成績進行排序,按照“按需招生、綜合考核、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先從復試合格的專業(方向)第一志愿考生中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再從復試合格的插班考生中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總成績相同時,按初試總成績、政治、外語成績總和、第一門商務課成績依次遞減錄取。
2.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專業(方向)按照考生第一志愿(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排序,按總成績排序錄取。非全日制考生人數不足的,在考生有意愿并符合非全日制報考條件的前提下,引導同專業全日制考生按總成績順序轉為非全日制錄取。如招生計劃尚未完成,可從校內外其他專業擇優錄取。非全日制考生須就業,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錄取前須簽訂定向就業協議。
3.參加我校2023年夏令營活動,被評為優秀營員,作為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初審成績達到所報考院校、所報考專業復試合格線的網校頭條,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4.學校不進行專項復試。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或者取消錄取資格: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2)復試不合格者(滿分為300分,滿分為180分以下;滿分為200分,滿分為120分以下);
(3)附加考試任何一門科目不及格(成績低于60分(滿分100分));
(4)體檢不合格;
(五)定向就業擬聘人員尚未與現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
(6)進行詐騙活動的人。
九、調整的基本原則和要求
1.所有轉學考生(包括其他單位轉學和單位內轉學)均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招生轉學服務系統”辦理轉學手續。
2.申請者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轉專業申請條件,其初次考試成績須達到我校轉出專業國家標準和轉入專業復試合格標準。
3.第一志愿專業與轉學專業相同或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轉學專業相同或相近。
4.報考第一志愿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學、審計學等碩士學位研究生的考生,在滿足轉專業申請條件的基礎上,可以申請互轉,但不得轉至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轉至上述專業。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和申請轉入普通計劃的考生,其初試成績須達到我校相關學院相關專業初試成績上限要求,符合條件者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6.申請轉入非全日制學習的考生,須向招生學院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定向攻讀碩士學位證明等材料,符合在職定向就業學生相關條件的,方可轉入。
7.根據教育部有關政策和學校學科建設發展需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科學規范地制定調整工作辦法并提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調整服務系統”和學校網站上公布。調整工作辦法應明確受理考生調整的時間、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復試方式、咨詢渠道等信息,并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如涉及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范圍等學術要求,須先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同意,確保科學性。
10. 體檢安排
所有被錄取的新生均需進行體檢。體檢在新生入學時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體檢標準按照國家和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11. 繳納復審費
1、根據省物價局批準,每位考生復試需繳納費用100元,考生繳納費用后,因個人原因未能參加復試的湖北工業大學錄取分數線,已繳納的復試費用不予退還。
2、付款渠道:湖北工業大學財務處官方支付平臺。
12. 復審監督與審查
1.監督檢查。各招生學院是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實施單位和責任主體。在復試錄取工作中,學院要落實“一崗多控、多崗位監管”機制,全面加強復試過程監督;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檢查組將在復試過程中進行復試檢查,對各單位復試錄取規則、復試錄取流程、招生計劃執行情況、復試監督自查、信息公開等重要事項進行監督檢查。各招生學院要對復試現場全程錄音錄像,以備查。
2. 追究責任。所有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人員必須恪盡職守,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切實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對有徇私舞弊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3.信息公開與復議。招生學院應當在學院網站開辟專欄,公布復試錄取實施細則、調整公告、復試名單、復試結果等信息。
最終擬錄取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將在湖北工業大學研究生院網站上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錄取無效。考生如有異議,可向學校申訴,經調查屬實的,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將及時處理。
投訴電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電話號碼)、(學校紀律委員會、監察員辦公室電話號碼)。
13. 其他事項
1.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條例》的有關要求對考生進行全面審查,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送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2.以上內容如有變動,以最新通知為準。未盡事宜,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附件:湖北工業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合格線
湖北工業大學
2024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