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4-09 17:06:54作者:佚名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粵教考[2017]15號)和《珠海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粵教考[2017]15號) 《進一步推進高中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注教[2020]4號)規定,各普通高中學校制定了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考試科目成績使用要求(以下簡稱“中考”)生物地理會考等級劃分,現予以公布。 普通高中招生自2023年起執行相關要求。
珠海市普通高中招生
高中等級考試科目成績要求匯總表
各學校分級考試科目成績要求匯總
相關說明
1、分級考試科目包括生物、地理、音樂、美術、信息技術5個科目。 每個學科分A、B、C、D 4個等級。其中生物、地理按照本市考生人數比例劃分:A級占25%,B級占45%, C級占25%,D級占5%; 音樂類、藝術類、信息技術類,以當年在校考生人數為基準生物地理會考等級劃分,評定為A級的學生人數不得超過20%。 嚴格來說,獲得 D 級的學生人數與其他成績不成正比。
2、生物、地理采用省命題,全市統一考試; 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等專業實行全市統一命題,各區組織考試。
3.自主招生年級科目要求在自主招生計劃中另行公布。
相關內容:現行我市中考分級考試科目成績使用要求
地理、生物、道德法治、歷史為分級考試科目,其成績分為甲、乙、丙、丁四個等級。分級考試科目成績作為高中錄取的依據。學校學校。 分級考試科目成績達到丙級及以上(含丙級)才能考入普通高中(含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 生物和地理在學科最后一年(初二)進行測試。 初三考生(含社會青年考生)可根據考試成績和實際情況申請補考,并按規定時間報名。 外地參加地理、生物考試的成績證明須由學生向初中學校提交。 學校初審后,由各區教育行政部門進行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