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3-17 07:04:31作者:佚名
招生原則
一、學院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正、公平、公開、程序規范、自我約束、社會監督的原則,嚴格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
2、學院自主招生工作實行“招生與考試分離”的原則。
3、學院教職工有直系親屬報考的,不得參加學院當年單獨招生考試。
豁免條件
1.在校期間參加教育部主辦或協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并獲一、二、三等獎成都航空職業技術學院單招,參加省主辦或協辦的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一等獎由省教育行政部門組織。 中等職業學校獲獎畢業生辦理高考報名手續后,可向相關高等職業學校報考。 學校組織考核,確定合格者進入相關專業,不再參加高職院校單次入學考試。
2、在職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具有高級工、技師資格(或同等職業資格)并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其資格經省教育廳核定,由高職院校公布,并通過教育部高考平臺公布后,申請人即可被相關高職院校面試錄取。
成都航空職業技術學院(簡稱:成都航空學院或成都航空,CAP)始建于1965年“三線建設”初期。 是原航空工業部直屬的十所航空學院之一。 現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辦。成都航空職業技術學院單招,教育部直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學校坐落于世界級汽車產業城成都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級)和龍泉驛區。 占地近1300畝(含新都航空產業教育園),教學科研儀器設備資產總價值3.58億元,藏書超百萬冊,目前有近14,000名學生就讀。
已成為航空企業技術技能人才的首選單位,是為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中國航空發展集團公司輸送技術技能人才最多的高等職業學校。 用人單位對我校畢業生滿意度達96%; 畢業生一次性就業率保持在95%以上,高端產業、高端產業就業率在70%以上。 國家媒體先后報道了我校的辦學經驗和做法。 僅2022年,中央電視臺專題報道3次,中國教育報4次,新華社、中新社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