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6-24 17:58:45作者:admin2
進行中小學教師職稱改革,打破了小學職稱比中學“矮一截”的狀態,拓展了中小學教師職業發展空間,吸引優秀人才終身從教。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對于優化配置資源、加強基礎教育師資保障,具有重要意義。
改革前,教師職稱問題堪稱老大難。很多教師教了一輩子書,也評不上小學高級教師,這打擊了部分教師尤其是青年教師工作的積極性;小學教師最高職稱就是小學高級,只相當于中學初級職稱,這是對教師待遇不公平的表現;評上小學高級教師的一般年齡也不小了,不能有效的發揮其才能;優秀小學跳槽到初中、高中任教,導致小學優質教師的流失,不利于小學教育質量的提高。
改革后,中小學教師職稱統一,并且新增正高級相當于大學教授,這體現對中小學教師的公平性,也激發教師努力提升自己的教學業務水平,也有利于中小學教師地位的提升。進一步規范評價程序,提高職稱評價的公正力和公信力;一定程度上推進了城鄉之間、各個學段之間師資的均衡配置。
為了更好的推進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在全國全面推開。一、修訂評價標準,注重師德、實績和實踐經歷,改變過分強調論文、學歷傾向,并對農村和邊遠地區教師傾斜。二、是建立以同行專家評審為基礎的評價機制,并公示結果、接受監督。三、是堅持職稱評審與崗位聘用相結合,實現人盡其才、才盡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