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6-09 16:42:04作者:admin2
經國務院批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印發了《關于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從2016年1月1日起,為2015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
每次調整養老金,多是在3-6月份補足退休人員養老金增加部分差額,但是因為今年各省市自治區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的具體方案還沒有出臺,所以目前各省市還沒有公布方案,估計今年會在7月底前后公布方案,在7-8月底前完成調整。
目前只有上海市公布了調整方案,明確在6月15日將上調的養老金和差額劃入個人賬戶。
其它省市自治區還沒有公布調整方案,所以預計在在公布養老金調整方案后的一個月內,能夠按照新的標準將養老金及其今年以來的差額劃入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