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6-09 16:36:12作者:admin2
公安機關執法勤務機構人民警察警員職務套改方案
為貫徹落實公務員法、《公安機關組織管理條例》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務序列的意見》(國辦發(2008〕9號),結合公安機關實際,制定本套改方案。
一、指導思想(略)
二、基本原則
…… 重點解決基層公安民警工資待遇,不與工資外其他職務待遇掛鉤。
三、實施范圍
(一)地方公安機關內設執法勤務機構;
(二)已完成司法體制改革、納入公務員法管理的鐵路、交通、民航、林業和海關緝私部門的公安執法勤務機構;
(三)其他屬于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建制單位的執法勤務機構。
四、套改條件
(一)調研員套改為一級警長;
(二)副調研員套改為二級警長;
(三)主任科員套改為三級警長;
(四)副主任科員符合下列條件,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的,可分別套改為三級警長、四級警長、一級警員:
1、工作年限滿25年且擔任現職滿3年的副主任科員,可套改為三級警長;
2、工作年限滿10 年且擔任現職滿3 年的副主任科員,可套改為四級警長;
3、不具備上述條件的副主任科員,套改為一級警員。
(五)科員符合下列條件,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的,可分別套改為一級警員、二級警員:
1、工作年限滿20 年且擔任現職滿3 年的科員,可套改為一級警員;
2、不具備上述條件的科員,套改為二級警員。
(六)辦事員符合下列條件,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的,可分別套改為二級警員、三級警員:
1、工作年限滿15 年的辦事員,可套改為二級警員;
2、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辦事員,套改為三級警員。
上述人員套改任職時間和工作時間的計算均截至到2009年12月31日。
五、工作步驟(略)
六、有關問題
(一)套改后的公安民警警員職務,不與工資外其他職務待遇掛鉤。
(二)本次職務套改完成后,執法勤務機構人民警察原則上在警員職務序列內交流和晉升。少數確因工作需要,需交流到綜合管理機構或公安系統以外的,由接收單位比照本單位同等人員確定擬任職務,并報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后辦理。
(三)本方案規定的套改條件,僅適用于本次職務套改。公安民警警員職務序列人員管理的有關問題,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