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0-26 20:52:18作者:佚名
教務﹝2022﹞19號
2018 年和 2019 年班級:
根據南審金審教〔2018〕18號《南京審計學院金審學院本科生學分授予實施辦法》(2018年10月修訂)(附件1)的相關規定,學分授予時間為2021年-2022年2學期。現將有關申請通知如下:
1. 申請及提交時間: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申請。
2、申請流程:
(一)獎勵學分申請在南京審計學院金深學院教務系統進行。系統網址為:。登錄后網校頭條,按照“網上申請-獎勵學分申請-增加獎勵學分申請”流程進行申請金審教務在線,其中第四項為“詳細說明(50字以內):簡潔、簡潔、完整”。填寫內容與第二項“申請項目名稱”一致,對照學分獎勵項目和學分獎勵標準(附件2),如實填寫項目名稱和申請獎勵學分數量并提交。
(2)申請加分學分的證明材料(證書、雜志等)必須是原件復印件。班級、學號、姓名均在材料右上角注明。須于3月30日前以班級為單位領取并交教務處B。 東208顧老師。
(三)需要申請免試的學生金審教務在線,按班級填寫免試申請表(附件3)及材料復印件,提交至東B208號顧老師,教務處3月30日前。
(4)團體賽獲得的獎勵學分由指導老師或領隊分配后填寫。
(5)申請表不符合要求的,申請將不予批準!
附錄:
1.南審金審交(2018)18號.doc
2.獎勵學分項目及獎勵標準.xls
3.南京審計學院金深學院選修課免修申請表.doc
教務管理辦公室
2022 年 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