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7-03 15:12:15作者:佚名
為進一步規(guī)范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成績復核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客觀、準確的原則,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工作條例》(教廳[2024]號)等文件要求,結(jié)合我省工作實際,現(xiàn)就202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成績復核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1. 審查內(nèi)容
高考成績公布后,考生如對成績有異議,可申請成績準確性復核2024年江西高考成績查詢時間,復核內(nèi)容包括考生個人信息、考生是否答題(答題紙)、評卷有無遺漏、小題分數(shù)有無遺漏(記錄)、小題分數(shù)合并后是否準確、選修科目成績換算是否準確等。
根據(jù)教育部相關規(guī)定,考生答題卡屬于國家機密管理,審核過程中,答題卡不會向考生或家長展示,評分的寬嚴不屬于審核范圍。
2. 報名時間
1、考生應于6月27日12:00前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到所在縣(市、區(qū))教育考試中心(以下簡稱“縣考點”)申請成績復核,填寫申請表(見附件1)。逾期不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復核資格。省教育考試院不直接受理個人考生成績復核申請。
2.各縣級考點應于6月27日17:00前匯總申請成績復核的考生信息,錄入數(shù)據(jù)報送系統(tǒng)(網(wǎng)站另行通知)2024年江西高考成績查詢時間,并直接報送省教育考試機構(gòu)。
3. 審核流程
成績復核工作由省高考閱卷領導小組領導,省高考閱卷辦公室組織實施。省高考閱卷辦公室下設成績復核組和復核組,復核組由省、市考試機構(gòu)考試工作人員、紀檢監(jiān)察人員、閱卷人員組成,復核組由學科閱卷專家、教育測量專家、紀檢監(jiān)察人員組成,復核組對考生的復核申請作出最終決定。
1.成績復核組根據(jù)考生復核申請,對符合要求的申報項目進行復核,復核結(jié)果于24小時內(nèi)通過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wǎng)站()“普通高考”欄目提供給考生本人。復核確認考生申報項目存在錯誤,導致考生成績出現(xiàn)差異的,復核組按程序批準后申請變更,省教育考試院也將向考生發(fā)出書面成績更正通知。
2.考生對復核結(jié)果仍有疑義的,可申請復核,須填寫《復核申請表》(見附件2),說明具體理由,考生的《復核申請表》須經(jīng)中學任課教師、校長簽字并加蓋學校印章,于6月29日12時前報送縣考試中心復核。
3、縣級考試中心審核同意后,加蓋公章,于6月29日17:00前報送省教育考試院,逾期提交的申請將不受理。
4.復審組對考生的復審申請作出最終裁定,及時下達裁定結(jié)果并由縣級考試中心通知考生。復審組最終裁定結(jié)果涉及成績變更的,由省級教育考試機構(gòu)向考生出具書面成績更正通知。
四、工作要求
各市縣考點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高考網(wǎng)絡閱卷和成績復核工作的宣傳,讓廣大考生及時了解網(wǎng)絡閱卷的科學性、規(guī)范性和嚴格性,以及高考成績復核的申請辦法、復核范圍和查詢結(jié)果的途徑。復核工作時效性強、要求高,各縣考點、有關中學要做好服務工作,安排專人受理考生申請,及時準確匯總上報申請成績復核考生信息,確保復核工作落實到位。縣考點要指導中學對考生復核申請進行理性、可信、客觀、準確的評價,對未簽署評價意見的,不予受理。
附錄:
1.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成績復核申請表
2.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成績復核申請表
江西省教育考試院
2024 年 6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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