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7-03 14:06:31作者:佚名
1. 組織管理
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全面領導我校碩士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
有關學院、高等教育研究機構(以下統稱招生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院校碩士生復試錄取工作,招生領導小組組長是本院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第一責任人。
根據單位實際情況,組建若干復試組和思想政治素質道德考核組,每個復試組人數不少于5人,設組長、秘書各1人。專業學位碩士生復試專家組應當增加一定比例具有行業實踐經驗的校外專家。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全校碩士生復試錄取工作,學校將協調紀檢監察干部、研究生教學督導小組和研究生院工作人員以跨學院形式參與研究生復試全過程督導。
2. 重考分數線調整
各招生學院要根據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蘭州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分數線》,結合學校招生計劃、錄取保送生(含強基計劃插班生)人數、實際考核合格人數,測算本專業復試分數線,學院可適當上調或維持本單位復試分數線。
各高校對復試分數線進行上調后,少數民族骨干項目、退役大學生士兵項目的復試分數線保持不變,其他優惠政策的復試分數線以調整后的復試分數線為準,按照學校相關政策執行。轉入優秀考生時,須按照調整后的復試分數線執行。
3. 調整
網上人數不足的高校,應根據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單位確定的各專業招生計劃和實際網上人數,按照《蘭州大學2017年優秀碩士生調整辦法》確定實施細則和調整要求,最終錄取結果以教育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上調整”系統為準。
四、復審要求及程序
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察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質、一貫表現和綜合素質,是研究生錄取的必經環節。各招生學院要結合學科特點、專業要求和人才培養目標,充分評估擬定的復試方式,原則上以現場復試為主,嚴格審批網絡遠程復試。
全體考生應于4月20日前完成復試,不參加復試或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各學院可根據實際招生規模分批進行復試,原則上首批考生進行復試,同一科目內不同批次復試形式及標準應一致,具體安排由各招生學院另行通知,并提前通知考生。
1.資格審查
各招生學院確定的復試名單須經本單位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方可組織復試。復試前,招生學院要嚴格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身份證識別)、“四比對”(報名數據庫、學籍數據庫、人口信息數據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數據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對考生特別是報考特殊專業、申請加分考生的身份審核,嚴格審核考生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認證結果、學生證、考生資格證明等原始報名材料,不符合條件者,不予復試。
若招生學院對考生學歷(學籍)情況提出質疑,考生應配合招生學院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實并提交權威機構認證的證明材料。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2024年北京工商大學研究生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取消復試資格。
招生學院將嚴格審核享受加分項目和分數線下調優惠政策考生資格,加分項目不累計,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可獲得最高加分。特殊項目和優惠政策(包括少數民族骨干項目、少數民族優惠政策、大學生士兵項目、單獨考試等)不累計。
2. 復試材料
凡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含插班考生),須在復試前登錄我校“復試考生一貫表現材料提交系統”(網址:),按照系統提示提交本人一貫表現相關材料。同時,應在招生學院規定的時間內,按照學院規定的方式提交以下材料:
1.凡參加復試的考生,報考時均須提供《準考證》《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供《學生證》,入學時查驗畢業證)《誠信復試承諾書》《復試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測評報告》等材料(持有學位證書的考生還需提供《學位證書》)。
2.“大學生士兵計劃”候選人還須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伍證明”。
3.已在職且有正式工作的應聘者,提交材料時還須提供所在單位書面同意證明,并注明是否接受在職培訓。
4.享受少數民族優惠政策的考生,還須提交定向培養地區或單位同意定向培養的書面證明。對應屆少數民族本科畢業生,由同意定向培養的民族自治地方縣級以上人事部門出具;對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在職少數民族考生,由考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
5.列入“國防生”計劃的候選人,還須提供推薦學校駐地預備役軍官選拔訓練辦公室出具的同意申請的書面證明。
6.具有同等學歷要求的考生,還需提供所報考專業具有同等學歷要求的具體學歷要求的書面證明。
7.享受過優惠政策(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學校特崗教師計劃”、“漢語教師出國志愿者計劃”、“招募大學生到現役”、“選拔高校畢業生到鄉村服務”等計劃)的人員,服務期滿并經考核合格,3年內參加過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8.已在蘭州新區、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白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統稱蘭州“四區”)工作的從業人員以及自愿到蘭州“四區”工作的應屆本科生,復查時應提供蘭州“四區”管委會和具體工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工作身份證明。
9.候選人可自愿提供其他可證明其研究潛力的材料,如大學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攻讀碩士學位的研究計劃等。
(三)復審比例
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實行名額復審,除符合條件生源不足的情況外,名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體比例由招生學院根據本單位學科專業特點和生源情況確定。
(四)復審形式及程序
1.招生學院應提前在學院網站公布復試錄取實施細則(包括復試形式、內容、時間、地點、復試成績計算規則)、各專業招生計劃及復試名單,考生可按要求登錄學院網站查詢并參加復試。復試名單應包括考生姓名、考號、初試各科成績等。對破格復試、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優惠政策的考生,應注明相關信息。
2.招生學院應認真審查核實考生身份及相關證明材料,與每位考生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復試過程的完整性。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第五十九條規定并符合相應加分政策的考生,應于復試報名前3個工作日向招生學院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經學院審核后,報研究生院審核備案。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費用為100元/人,由招生學院在復試前收取。
3.招生學院將對復試全過程進行錄音、錄像,并將錄音、錄像資料妥善保存一年,確保復試全過程可追溯。
4、復試專家組秘書在復試時應按統一格式填寫《蘭州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記錄表》,復試記錄每位考生一式三份,招生學院妥善保管。
5.完善人才分類選拔機制。專業學位碩士生與學術學位碩士生屬于同一層次的不同類型,招生學院應以提高選拔質量為重點,進一步完善復試考核評價機制。復試應結合培養目標、學科專業特點、學校特色等,精心設計,通過筆試、面試、實驗、實踐操作等靈活多樣的方式,突出考核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質、實踐能力、綜合素質,提高復試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對攻讀學術學位碩士生,應重點考核考生對學科知識的掌握與運用情況、考生的學術創新潛力;對攻讀專業學位碩士生,應重點考核考生的綜合實踐素質、運用專業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以及職業發展潛力。 同時結合考生提供的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往屆學業成績、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思想品德等方面的綜合考察。綜合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面試結束后,復審專家組成員須當場獨立評分。評分記錄及考生答案須報研究生院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更改。
確需進行遠程復試的,應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式能力型試題,以面試為主。網絡面試的面試團隊組成、面試流程、面試質量等須與現場面試一致。網絡面試采用隨機抽題、即時問答的形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基礎知識、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創新潛能、思想道德品質、身心健康等綜合素質。
復試若包含筆試,要保證復試筆試內容規范、題量充足、難度適中,能體現考生對專業知識的掌握能力和一定的創新能力,確保科學性、規范性、安全性。要有一定的綜合分析能力測試題型,適當延長考生的學術創新能力和學術潛力。各學院將根據筆試題量確定筆試時間,加強筆試過程監控,做好考生身份核實,防止替考。對通過網絡遠程參加復試筆試的考生2024年北京工商大學研究生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學院應要求考生提前合理調整攝像角度,確保考生周邊環境可監控,確保其獨自答題,防止答題過程中出現上網搜索、向他人求助等作弊行為。學院應封存考生答題紙上的個人信息,確保評分客觀公正。
6.復試期間將進行考生外語聽力、口語測試,由招生學院組織測試,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7.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會計碩士專業學位的考生,復試時增加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具體辦法由學院確定,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8. 同等學歷考生復試時還需選修至少兩門與所申請專業相關的本科核心課程。復試科目不能與初試科目相同。復試方式由學院確定。試卷滿分為100分,60分以上為及格。考生復試成績由招生學院考試結束后上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報考法律(非法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專業的同等學歷考生是否需要復試,由招生學院確定。
9、成人教育本科畢業生、復試時未取得本科學位證書的自學考試、網絡教育考生,復試時是否需要補考,以《關于部分成人教育/自學考試/網絡教育考生復試及補考有關問題的通知》為準。
10.復試期間,招生學院要嚴格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做好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修養的考核工作。考核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守法律法規等。凡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受到嚴重停考處分,處分期滿后繼續報名參加研究生考試的,招生學院應決定是否錄取。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復試成績計算
所有成績均以百分比計分(或折算成百分比),重考成績按招生學院復試錄取實施細則確定的各項成績權重折算成百分比,60分以上為合格。
5. 入場
1. 總成績計算
考生的總成績按照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按一定比例計算得出。
總成績=第一次考試總成績折算成百分比×X+重考成績×Y
其中,X為初試成績權重,Y為復試成績權重,原則上X占50%-60%,X+Y=1,X、Y的權重值按各招生院校復試實施細則執行,原則上同一單位確定的權重應相同。
2. 確認錄取名單
各學院根據考生總成績排序確定擬錄取名單,經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研究確定。第一志愿考生優先復試錄取。如招生名額有剩余,可調整錄取,如招生名額未滿,可對下一批復試考生重新評估、擇優錄取。特殊項目(退役大學生士兵項目、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項目)考生自主排序。
筆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面試不合格者將不予錄取。
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補充考試不合格者,將不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