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28 15:14:38作者:佚名
1.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成績測試制度。
1.明確考試種類和依據。學業水平考試分為資格考試和選拔考試。資格考試成績是普通高中學生畢業、承認高中同等學力的主要依據,也是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的依據之一。選拔考試成績是高校錄取參加高考統一考試考生的重要依據。
2.明確考試科目和科目。普通高中學生必須參加資格考試,其他高中教育學生和社會人員也可參加資格考試。資格考試科目包括國家普通高中課程計劃規定的14門學科,選考科目包括思政、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6門學科。
2.完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
《實施方案》對進一步規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提出明確要求,評價內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修養、勞動與社會實踐等五個方面。普通高中依托電子平臺,真實、客觀、公正地記錄學生綜合素質和人格特質發展情況,為高校招生提供參考。
3.深化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改革。
1.明確高考統一科目。我省實行“3+1+2”模式,其中“3”為高考統一科目:語文、數學、外語;“1”、“2”為選考科目2024高考改革方案2024高考改革方案,“1”為在物理或歷史中任選一門科目,“2”為在思政、地理、化學、生物中任選兩門科目。
2.明確考生總成績。考生總成績由三次普通高中統一入學考試成績和三次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拔考試成績組成,滿分為750分。
3.明確招生錄取辦法。自2025年起,除提前批次招生外,分本專科兩個批次招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分為體育類、歷史類兩個專業。招生計劃、錄取分數線、備案分為兩個類別,采取“專科+專業組”方式貝語網校,實行平行志愿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