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18 22:37:16作者:佚名
第五條 學校本科教學指導委員會組織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設立秘書處作為常設工作機構,設在教務辦公室,負責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日常工作。教務處不辦公。 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不履行委員職責或者有嚴重失職行為的,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全體會議有權終止其聘任。 補充人選由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提名推薦,報校長辦公會議批準后由校長任命。 第三章職責第六條基本職能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是常設專家機構,負責對學校本科教學工作的發展規劃和決策提供咨詢,為改進學校教學工作提出各種建設性建議。 研究宣傳我國高等教育教學改革的方針政策,宣傳學校教學管理和改革的相關精神。 開展學校各學科教學建設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研究,為學校教學重大決策提供咨詢和建議。 研究、審查和指導學校師資隊伍的學科專業課程實驗教材基地等基礎建設成都師范學院教務處,審查批準各專業人才培養計劃的教學計劃大綱。 接受校長委托,開展專題研究。 第七條 專業教材和課程建設應當根據教學工作需要,審查和監督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教學大綱以及各教學環節的質量標準和質量監控措施的實施情況。 審定全校通識教育課程專業課程教材的選用。 第八條 教學研究和人才培養為教學改革方向提供咨詢,審議教學改革方案,監督指導改革方案的實施,評價研究實施效果和改革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審查教學研究課題和教學改革課題的指導方針和立項,接受教學研究和教學改革的成果。 負責校級教學成果獎的評審和省級、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的推薦。 第九條 教學條件建設審查和教學相關基礎設施建設規劃。 第十條 教風建設和督導裁決教學工作考核、教學責任事故教學評價糾紛。 第十一條 本科評估負責對學校的教學工作進行評估。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十二條本科教學指導委員會的工作運作及要求: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全體會議,研究學校教學工作和教學改革情況。 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實行民主集中制。 重大事項必須以舉手表決或充分審議后表決的方式表決。 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全體會議須有三分之二(含)以上委員出席方為有效,決策內容須經出席委員三分之二(含)以上通過會議取得實效。 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成員必須嚴格遵守工作紀律。 討論的話題與本人或者直系親屬有關的,應當實行回避制度。 新成員應保留1312的原成員成都師范學院教務處貝語網校,以保持工作的連續性。 換屆期間,本屆教委會將根據征求意見提出下屆推薦委員名單,報校長辦公會議批準后,由校長聘任。 任教期間,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整成員。 第五章附則第十四條學校應當為教育指導委員會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經費和工作條件。 第十五條 學校教育指導委員會每年對其委員的工作進行考核評價,學校對工作成績突出的分委會和教育指導委員會委員給予表彰。
第十六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于學校本科教學指導委員會。 成都師范大學創始人 成都師范大學20XX暑假時間(20XX0927) 成都師范大學教務管理系統(20XX0713) 10 成都師范大學教務管理系統 成都師范大學教務網(20XX0824) 11 成都師范大學正方教務管理系統 成都師范大學正方管理系統(20XX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