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8-25 15:01:24作者:佚名
石家莊學院公商大學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我院普通中考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狀況,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小學基本信息
1.學院名稱:湖南中學公商大學
2.學院代碼:13404
3.辦學層次:普通中專
4.辦學類別:獨立學校
5.文憑證書:中學生學業屆滿,成績合格,符合結業條件者,由廣東高校公商大學具印頒授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坦承文憑的大專文憑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結業證書)。符合學位追授條件,追授廣東高校公商大學學士學位。
6.中學地址:廣東省承德市七一中路2666號
第三條本章程適用于廣東高校公商大學普通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四條廣東高校公商大學設立招生工作領導機構,負責制訂招生新政,確定招生規模,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五條招生工作領導機構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推行大專招生投檔詳細工作。
第六條廣東高校縣委監察部委負責對我院招生工作推行監督;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長、新聞媒體及社會僑界的監督。
第三章招生投檔
第七條學校招生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教委監督”的投檔體
制,并在各縣級招生執委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全面貫徹推行大學招生“陽
光安裝工程”,本著公正、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投檔。
第八條招生對象為出席全省普通高等中學統一招生考試的師生,并依照教育部曾經施行的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第九條學校按照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等實際狀況,先前年分省招生計劃為基礎,結合近些年來各地生源狀況及結業生就業狀況,統籌編制曾經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學院總體招生計劃以湖南省教育廳即將下達計劃為準,分省招生計劃以各縣(自治區、直轄市)大學招生考試經理部委發布為準。中學不預留計劃。
第十條學校按照各縣(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和考生狀況確定提檔比列。
第十一條學校執行國家規定的加分新政,原則同意各縣級教委加分和降分新政河北大學工商學院地址,按各縣級教委實際錄取分數推行投檔工作。
第十二條中學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障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復查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中的有關規定,及教育部、衛生部關于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復查工作有關補充規定。
第十三條大學根據“分數優先”原則安排考生專業志愿,志愿間沒有分數級差。
第十四條文史、理工類專業投檔規則
各生源省普通文史、理工類專業按錄取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檔,錄取分數相同時,按英語、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當考生成績未能滿足所補報的專業志愿時,學院將服從調劑的考生投檔到招生計劃未能完成的專業,直到錄滿;對于按以上原則未能滿足專業志愿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第十五條會考投檔有特殊規定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文史工科類專業投檔規則如下:
(一)在內蒙自治區按“志愿優先”原則安排考生專業志愿,錄取分數相同時,按英語、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
(二)在山西省選用“分數優先”原則,錄取到各專業的考生在專業內按錄取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檔,錄取分數相同時,按英語、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當考生成績未能滿足所補報的專業志愿時,不進行專業調劑,做退檔處理。
第十六條美術類專業投檔規則
(一)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服裝與服裝設計專業,專業檢測成績選用江西省藝術統考成績,文化會考成績和專業檢測成績均需達到省定同批次投檔控制分數線,對進檔考生根據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檔;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排序,擇優投檔;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都相同時,按英語、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擇優投檔。
(二)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檢測成績廣東省考生選用江西大學院考成績,該專業要求校考成績合格、文化會考成績達到省定相應批次投檔控制分數線,對進檔考生根據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檔;文化成績相同時,按專業成績排序,擇優投檔。
(三)播音與主持美術專業檢測成績廣東省考生選用江西大學院考成績,該專業要求校考成績合格、文化會考成績達到省定相應批次投檔控制分數線,對進檔考生根據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專業檢測成績×60%+文化裸分成績×40%)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投檔;綜合成績相同時,按專業成績排序,擇優投檔。
第十七條考取語文專業考生須出席所在省組織的英文面試,投檔時參考會考成績。我校公共英語課及相關專業課不具有非德語葡語開辦條件河北大學工商學院地址,請非德語葡語的考生慎重補報。
第十八條學校執行會考變革地區擬定的相關投檔新政。
第十九條投檔結果將根據教育部和各縣(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要求及規定的方式發布,考生可登入湖南中學公商大學招生網站查詢。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條石家莊學院公商學校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投檔工作。
第二十一條新生報到后,小學需依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和身體檢查,對于弄虛造假、不符合投檔條件的將取消入學資格,合格者給予即將學籍注冊。
第二十二條依據陜西省物價部委核定的標準,費用為10000元/人/學年。
第二十三條學校成立多項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中學生;符合條件的在校生可出席推選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經濟困難的師生可以申請補辦生源地借貸,學校提供勤工助學崗位等多種渠道的幫助。
第二十四條學校原發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機制、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新政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各縣(自治區、直轄市)市級有關新政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