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貧困地區兒童發展規劃(2014—2020年)》
(四)兒童教育保障。
1.開展嬰幼兒早期保教。依托幼兒園和支教點,為3歲以下兒童及其家庭提供早期保育" />
更新時間:2021-04-24 11:26:48作者:網絡
孤獨癥兒童將納入特殊教育范疇
《國家貧困地區兒童發展規劃(2014—2020年)》
(四)兒童教育保障。
1.開展嬰幼兒早期保教。依托幼兒園和支教點,為3歲以下兒童及其家庭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指導服務。采取多種形式宣傳普及早期保教知識,鼓勵媒體開辦公益性早教節目(欄目)。建立城鄉幼兒園對口幫扶機制,組織專家和有經驗的志愿者到邊遠地區開展科學早教服務。
2.推進學前教育。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并舉,多種形式擴大貧困地區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加大中央財政學前教育發展重大項目、農村學前教育推進工程和省級學前教育項目對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的傾斜支持力度。擴大實施中西部農村偏遠地區學前教育巡回支教試點,在人口分散的山區、牧區設立支教點,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和動員社會力量招募大中專畢業生志愿者開展巡回支教,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在需要的民族地區加強學前雙語教育。地方政府要依法落實相關政策,穩定貧困地區幼兒園教職工隊伍。完善學前教育資助制度,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
《國務院關于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摘要
一、把發展學前教育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學前教育是終身學習的開端,是國民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會公益事業。各級政府要充分認識發展學前教育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大力發展學前教育作為貫徹落實教育規劃綱要的突破口,作為推動教育事業科學發展的重要任務,作為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民生工程,納入政府工作重要議事日程,切實抓緊抓好。
二、多種形式擴大學前教育資源。大力發展公辦幼兒園,提供“廣覆蓋、?;尽钡膶W前教育公共服務。鼓勵社會力量以多種形式舉辦幼兒園。通過保證合理用地、減免稅費等方式,支持社會力量辦園。積極扶持民辦幼兒園特別是面向大眾、收費較低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發展。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減免租金、以獎代補、派駐公辦教師等方式,引導和支持民辦幼兒園提供普惠性服務。民辦幼兒園在審批登記、分類定級、評估指導、教師培訓、職稱評定、資格認定、表彰獎勵等方面與公辦幼兒園具有同等地位。
三、多種途徑加強幼兒教師隊伍建設。
四、多種渠道加大學前教育投入。各級政府要將學前教育經費列入財政預算。新增教育經費要向學前教育傾斜。
五、加強幼兒園準入管理。嚴格執行幼兒園準入制度。各地根據國家基本標準和社會對幼兒保教的不同需求,制定各種類型幼兒園的辦園標準,實行分類管理、分類指導。
六、強化幼兒園安全監管。
七、規范幼兒園收費管理。加強民辦幼兒園收費管理,完善備案程序,加強分類指導。幼兒園實行收費公示制度,接受社會監督。加強收費監管,堅決查處亂收費。
八、堅持科學保教,促進幼兒身心健康發展。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面向全體幼兒,關注個體差異,堅持以游戲為基本活動,保教結合,寓教于樂,促進幼兒健康成長。
九、完善工作機制,加強組織領導。
十、統籌規劃,實施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