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9-11 00:49:32作者:admin2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二條: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如果你是外地戶口,你可以憑在該地的暫住證和身份證、戶口本,及現居住地社區居委會的證明,直接和當地的學校聯系,如果有異議或被拒絕時,可以向當地教育局投訴。
根據往年小學入學政策,規定結合市區實際,生源較少的地段應該招收六周歲兒童入學,保證六周歲三個月兒童全部入學;個別生源較多的地段,經當地區教育局的批準,可以進行適當的控制,但必須保證六周歲六個月兒童全部入學”。現在上小學的年齡必須滿6周歲,也就是07年出生的小孩上小學一年級應該到2013年9月才可以上。
教育部強調: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應依法執行“年滿陸周歲入學”的規定。 從這個小學入學年齡最新規定可以看出,孩子要想上小學一年級,最起碼要達到陸周歲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