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4-06 08:07:05作者:佚名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品行良好;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3月至2001年3月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就業)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8年3月以后出生) ;
報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檢察院等系統司法警察,下同)職務的年齡要求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2011]115號文件執行。 其中,25歲以下是指1993年3月以后出生的人,30歲以下是指1988年3月以后出生的人。
(七)具備省公務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務所需的其他資格。
申請定向招聘“服務基層工程”人員崗位的人員,必須由我省統一組織選拔,已服務一段時間2024年安徽省公務員報名時間,并在《高校畢業生招聘計劃》中考核合格(通過)。 “駐村工作”、“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特崗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以及安徽省“基層服務工程”人員經中央和省級組織選拔、期滿、考核合格(合格)的人員。 符合條件的退役大學生、軍人也可以申請定向招聘“基層服務工程”人員崗位。
崗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須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等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工作經歷。 曾在軍隊團及團級以下單位工作過、在部隊服役過的退役軍人,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日期按照人社部[2010]59號文件計算2024年安徽省公務員報名時間,截止日期為2019年7月。因工作單位變動而中斷的時間可累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