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2-25 17:05:16作者:佚名
根據南京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3年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寧教[2023]4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基本原則
1、履行法律責任
全面落實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切實保障適齡兒童、青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要按照法律規定和國家有關要求,完善控制輟學、保學長效機制,依法做好控制輟學、保學工作;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不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者導致其輟學的,構成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 凡構成犯罪的,必須依法追究其責任。 嚴厲查處以“國學班”、“讀經班”、“民辦學校”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活動。
2.確保教育公平
按照“分區招生、就近入學”的總體原則,科學界定各公立小學的學區范圍,并向社會公布。 學區確定后,會在一段時間內保持相對穩定。 全面實行公辦、民辦小學同步招生和免試招生,優化招生信息管理。 統籌安排符合條件的流動兒童就讀公辦小學,確保其全部入學; 積極推進融合教育,充分保障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的教育權利。 落實優撫對象和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政策。
二、招生辦法
(一)招生對象
6歲以上學齡兒童可就近就讀公立小學,無需參加任何考試。
新生必須年滿6周歲(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之間出生)。 學校不得招收6周歲以下兒童。適齡兒童因健康等原因確需延期入學的,其家長(法定監護人)應在孩子年滿6周歲時提出申請,并提供醫療證明。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病歷,由區教育局審核批準。 殘疾兒童入學年齡可根據情況推遲至7歲、8歲。
(二)公立小學
1. 入學要求。 在施教區就讀的學齡兒童應有施教區家庭的正式常住戶口。 原則上,其戶籍應與父母(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戶籍,且戶籍應與實際常住戶口、房產證(房產證是指房屋持有人)一致。權屬證明或房產證明必須是學齡兒童的法定監護人,三項條件一致,方可在師教區小學注冊入學,原則上只允許一名學齡兒童入學六年內每戶就讀施教區小學(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持有相應證明材料的適齡兒童,也可以在教區小學報名入學:
① 適齡兒童與父母一方(法定監護人)戶籍并常住教區,另一方為現役軍人、在外地工作、務農或定居國外的; 父母離婚的,子女戶口隨法定監護人戶籍,居住在市教區。 居民。
②父母非在南京市工作的現役軍人或派往國外工作的專家、技術人員,且子女單獨戶口或隨祖父母(祖父母)常住市轄區的適齡兒童。
③ 適齡兒童自出生之日起,隨父母戶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定居。 他們的父母都沒有購買或分配過房子。 他們實際上永久居住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身邊,戶口從未遷移過。
④適齡兒童為現役軍人子女,其監護人和適齡兒童的戶口均在我區現役軍人住宅內并實際居住。
(2)特殊情況:
①被拆遷家庭適齡兒童應當按照下列要求辦理入學手續。
被拆遷家庭尚未安置或未購買新房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拆遷證明材料,并到原石教區小學進行登記。
落戶或購買新房并取得房產證的,應到房屋所在地的石碣區小學辦理登記。
安置、購買房屋已交付但尚未領取產權證書的,由安置、購買房屋所在地區憑相關證明材料安排入住。
②購買二手房家庭的適齡兒童應按以下要求辦理入學手續。
原則上,家長(法定監護人)須在小學入學前一年辦妥二手房房產證和全家戶籍手續,并實際居住。 教區內有住所所在小學的家庭,六年內只能享受一次小學義務教育的權利(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③有下列情況的,區教育局將按照相關政策統籌安排招生。
適齡兒童與法定監護人沒有同一戶口,戶口與常住地、房產證不相符的。
集體戶或戶籍為空,家庭無房產。
登記開始后,有學齡兒童的家庭變更住房、戶籍,或者未按要求及時登記的。
(三)戶籍審核過程中出現的其他特殊情況,區教育局將按照相關政策統籌安排招生。
2.特殊兒童入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教育條例》,義務教育普通學校和特殊教育學校應當積極招收視力、聽力、言語、身體、智力、心理等有特殊需要的兒童、少年。轄區內多重殘疾按規定入學,嚴格做到“零拒絕”。積極推進融合教育,優先安排普通學校就近安排輕度殘疾兒童少年就近接受義務教育;安排中重度殘疾青少年就讀特殊教育學校。
3、讓跟隨移民的孩子入學。 流動兒童是指隨父母(法定監護人)來南京居住、戶口不在南京的、處于義務教育階段的適齡兒童。 不包括本市戶籍跨區流動的流動兒童。
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在我區公辦小學就讀的,其父母(法定監護人)應在南京市有合法穩定職業,并在我區有合法穩定住所一年以上(至2023年5月31日)。 其父母(法定監護人)提供以下材料:
(一)在宣武區連續居住一年的父母(法定監護人)由公安部門核發的居住證;
(2)父母(法定監護人)有相對穩定就業的證明,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以及連續一年繳納個人社會保險的證明,或者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連續一年的有效營業執照;
(三)家庭戶口本及父母(法定監護人)身份證;
(4)醫療部門要求的出生證明和疫苗接種證明。
符合上述條件的流動兒童,其家長(法定監護人)須持上述材料于7月2日到指定報到點報到。區教育局將按照相關政策和規定統籌安排就讀公辦小學。不會參與電腦分配。 流動兒童家長(法定監護人)在子女入學登記時提供的材料與事實不符的,區教育局一經核實,將不予安排其子女入學。
(三)私立小學
民辦小學的招生與公立小學同步進行。 民辦小學報名人數超過計劃人數的,所有報名人員均采用電腦隨機分配; 若報名人數未超過計劃人數,將一次性錄取所有報名者。 被民辦小學錄取的學生不得轉入其他學校。 選擇入讀民辦小學的學齡兒童仍需按要求辦理公辦小學的注冊登記手續,以確保其入學不受影響。 民辦小學招生計劃由區教育局審核,報市教育局備案后向社會公布。
(四)計算機分配招生
我們將繼續對全區熱門公立小學實行機位招生。 民辦小學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時,實行機考招生。 公辦小學和民辦小學同步實行電腦招生。 區教育局根據招生計劃和學齡兒童注冊情況,確定并公布實行電腦分配招生的公辦、民辦小學名單和電腦分配方案。
1. 自愿填寫申請表。 需要參加電腦配位招生的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可以在本區實行電腦配位招生的民辦小學和大眾公辦小學中最多選擇2所學校報名。 雙胞胎(多胞)子女參與配機時,家長可自愿申請“雙胞胎(多胞)綁定”配機。 如果綁定電腦分配,雙胞胎(多胞胎)會被分配為一個號碼,并且可以同時分配或不同時分配; 如果家長不申請,雙胞胎(多胞胎)的孩子將和其他普通學生一樣,可以單獨參加電腦分配。 分配座位。 區教育局安排入學的本區戶籍適齡兒童,不參加區內熱門公辦小學電腦分配報名。 報名統一在南京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信息管理平臺操作。 參加電腦配班的學齡兒童,監護人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小學填寫電腦配班申請表并簽字確認。 逾期未報名者,不予報名。 提交補充報告。
2.入學。 填寫志愿表后,若申請電腦分配的人數超過學校分配計劃中的人數,所有申請者將采用電腦隨機分配的方式; 計算機分配報名人數未超過學校分配計劃人數的,一次性錄取。 如因報考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數而被電腦隨機抽選或直接錄取,需在規定時間到學校現場確認并完成后續相關手續程序; 如果你同時被兩所小學錄取,你需要明確選擇其中一所。 請您在規定時間內到所選學校現場確認。 逾期未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 經電腦分配錄取的學生,不得重新考入其他學校,也不得返回教區公立小學就讀。 機考錄取而放棄的,由區教育局安排入讀公辦小學。 未通過計算機隨機分配的,將進入公立小學。 已在石教區公辦小學注冊并符合入學條件的,在石教區公辦小學就讀。
(五)政策關懷對象
公立和私立小學招生過程中,將對下列科目的孩子給予適當的照顧:烈士; 因公犧牲的軍人、駐邊疆縣(市)、沙漠地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三類地區、軍隊確定的地區的現役軍人第二類島嶼部隊; 因公犧牲、致殘的公安英雄和人民警察; 全國勞動模范、高層次人才、優秀留學歸國人員; 為宣武區經濟社會發展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等。符合條件的國家綜合消防救援隊人員子女及其他子女,應當遵守有關文件精神。 政策關懷對象需提供有關部門的相關證明材料,區教育局審核后統籌安排就學。
(六)日程安排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小學要成立招生領導小組,制定工作方案,統一招生節奏,規范、穩定、有序地開展招生工作。 堅持陽光招生,接受監督,公平、公正、公開。
2.嚴格招生紀律
各小學必須嚴格按照批準的招生計劃實施招生。 嚴明一起招生紀律,規范招生宣傳行為。 嚴格遵守《義務教育法》免試入學規定。 不得通過筆試、面試(談話)、評估等方式招收學生,嚴禁以各類競賽證書、競賽成績或者等級考試證書作為招生依據。 嚴禁以選拔學生為目的與社會培訓機構組織或者聯合組織各種考試2024年小學招生年齡標準,或者以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成績作為招生依據。 嚴禁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 嚴禁招收借調生、學籍分離、學籍空缺; 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免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奪生源; 嚴禁收取擇校費、與入學競爭的入學贊助費和學期間學費。 堅持陽光班級劃分,嚴格平衡班級劃分,嚴禁設立重點班、快慢班、實驗班等。
3、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
各小學要切實承擔起招生工作主體責任,明確紀律要求2024年小學招生年齡標準,嚴格執行政策,對招生招生中的違規行為及時進行自查自糾。 區教育局將成立專項檢查組,對全區招生工作進行專項檢查。 發現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將依規依紀追究有關單位、當事人和責任人員的責任。
四、本辦法由宣武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招生咨詢熱線:84550113
招生監督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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