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6-30 00:40:37作者:admin2
7.檢驗
7.1貨到后,甲方按訂單內容收貨,產品的規格型號均以訂單要求為準,對于使用單位要求更換規格型號的情況,乙方必須通過物產管理部采購管理室的同意后更換,對于清單外的產品按照招標書的要求以“達到一定采購量”的價格出售給甲方。
7.2甲方收到產品的同時填寫一般產品采購驗收單,確認產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驗收單上簽字確認,同時驗收單復印一份給乙方。季度(或月)末結款時以驗收單上產品數量采購合同樣本、價格為準。
7.3對于更換的產品需在驗收單上注明,對于增加的產品或價格有變動的產品需另外填寫驗收單。
7.4對于應急采購產品按甲方對產品的要求,乙方保證在8小時內送到甲方指定地點。
8.質量保證
8.1乙方保證所提供所有產品為投標書中所規定之原廠產品,質量符合標書中之規定的標準。如果產品質量與投標書的標準不符,乙方應負責更換;如更換后仍不能達到招標書規定標準,甲方有權退貨。
9.售后及其他服務
9.1產品在使用過程中如出現質量問題或者不能達到使用要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24小時內進行退換,對于退換貨的情況雙方需做好驗收記錄,以備結算時對帳。
9.2乙方應提供有效的聯系人和聯系電話,如有變更,乙方應及時、主動通知甲方。每批訂單將指定專人負責跟單送貨,送貨人應佩戴公司標志,遵守相關的規章制度。如有特殊情況需另行安排人員跟單送貨;將作好送貨情況交接表,以避免因更換送貨人員而耽誤退換或補貨等的及時性。
9.3 將采用電子商務系統功能模塊(BS/CS),實現更多用戶自助功能。
10. 環保和安全要求
10.1 乙方承諾所提供商品和服務符合國家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并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10.2 乙方所提供商品和服務不能對甲方的正常使用人員的人身健康造成危害,并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11. 產品瑕疵
11.1在交貨之前,乙方應就產品的品質、規格、性能、數量及重量作出準確和全面的檢驗,保證其產品不存在任何瑕疵。
11.2如甲方發現乙方所售產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換貨。換貨必須全新并符合招標書規定的品質,規格和性能。若換貨仍不能達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要求退貨,并由乙方負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損失。
12.違約責任
12.1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責任,甲乙雙方應本著信守合同、友好協商的原則,處理本合同有關事宜。
12.2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2.3 如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一季度總貨款千分之二的違約金,但總計不超過總價的百分之五。
12.4如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將產品運到甲方指定地點或未按約定時間送到全部產品(經甲方允許可以延期送的產品除外),每延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一季度總貨款千分之二的違約金,但總計不超過合同總價的百分之五。
12.5如乙方提供的貨物質量與招標書規定不符,甲方有權退貨,并要求乙方承擔甲方由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13.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3.1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經甲乙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任何單方無權變更合同的內容。
13.2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只有在雙方授權的代表簽字后生效,并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如本合同任何一方嚴重違反合同,另一方應及時向違約方發出書面糾正通知,違約方應于收到書面糾正通知之日起30日內糾正違約行為,否則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因解除合同而造成的損失。
13.4本合同任何一方破產、解散,本合同自動終止。
14.不可抗力
14.1由于嚴重的水災、火災、地震、政府政策調整等和其他公認的不可抗力或雙方認可的不可抗力而導致本合同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義務,則合同延期執行,該方可就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部分不承擔未履行本合同的責任,但應在72小時內及時通知另一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在隨后的十天通過掛號信郵寄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給另一方,作為不可抗力的證明。
14.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盡一切努力減輕和克服不可抗力的影響,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后,繼續履行合同職責。
14.3在不可抗力的影響下,受阻方可暫時停止執行合同的受阻部分。當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時間超過三個月以上,雙方可以就解除合同及其他未盡事宜進行協商處理。
14.2對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5.通知
15.1本合同中任何通知必須為書面形式。
注:以傳真、電報通知的必須同時以掛號及特快專遞再行通知。
16.爭議解決和適用法律
16.1與本合同有關的或因執行本合同所產生之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
16.2仲裁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16.3爭議處理期間除正在審理的部分以外,雙方應繼續執行合同的其余部分。
16.4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
17.其他
17.1本合同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協商后以書面形式補充,加蓋甲、乙雙方公司印章并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生效。
17.2本合同一式--五份(共6頁),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加蓋公司印章,并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生效。
甲方: 公司
代表:(簽章)
乙方: 公司
代表:(簽章)
簽訂日期:
◆ 合同中部分內容為非要式內容,可自行改動!
不能一次上傳過多,所以分次上傳,見諒! 沒能及時回復,希望還能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