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可能惡化管控狀態,《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 />
更新時間:2021-06-23 11:03:42作者:admin2
如果被查到就要接受處罰,
而且可能惡化管控狀態,《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重點人口管理規定;
(二)購買、出售、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的。
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和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由公安機關予以收繳。
第十八條 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本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所列行為之一,從事犯罪活動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當事人被宣告三年有緩刑,現在緩刑考驗期已經結束,接下來,公安機關將會作為重點人口,對當事人進行重點幫教,以防重新犯罪。
對于重點人口的管理,主要是幫教,不得以限制自由或者對待犯人的方式進行。
法律鏈接:《重點人口管理工作規定》第四條 下列人員應當列入重點人口管理:
(一)因矛盾糾紛激化,有鬧事行兇報復苗頭、可能鋌而走險的。
(二)因故意違法犯罪被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不滿五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