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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6-21 09:21:18作者:admin2
一、維穩職責:
1、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的方針、政策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組織實施年度工作目標和階段性工作計劃;及時分析形勢,報告工作情況,提出工作建議。
2、組織開展社會治安聯合防控、矛盾糾紛聯合調解、重點工作聯勤聯動、突出問題聯合治理、基層平安聯合創建、流動人口聯合服務管理,并形成長效機制。
3、組織開展對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工作;統一接待受理群眾來信來訪,對群眾訴求事項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按程序做好現場化解或分流辦理、督辦結案等工作;協調處置各類突發性和群體性事件。
4、組織做好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服務、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社區矯正、鐵路護路聯防、學校及周邊地區治安整治、禁毒、打擊傳銷和反邪教等工作。
5、組織開展法制、綜治、平安建設等宣傳活動,做好基層維穩綜治干部和群防群治隊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訓等工作。
6、組織、指導轄區、企事業單位建立綜治信維稀薄發工作站,積極開展平安建設活動。
7、督促檢查維護穩定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執行情況,開展對綜治委成員單位綜治信訪維穩工作的考核獎懲。
8、完成黨委、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它相關工作。
二、落實維穩職責的措施:
1、加強領導:
落實綜治和平安建設責任。根據機關人員變動,及時調整領導小組,健全領導和辦事機構,切實加強對綜治和平安建設工作的領導,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項工作制度,嚴格落實綜治平安建設責任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到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全面展開綜治工作。
2、切實工作:
提高機關治安防控能力。按照上級的部署和要求,認真落實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和信訪工作制度,繼續組織開展好"大接訪活動",實行領導干部輪流座班接訪,及時做好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接訪日的相應的準備工作,確保接訪工作的順利開展。積極組織開展下訪活動,深入掛鉤鎮和信訪重點地區了解社情民意,解決突出問題,全力化解不穩定因素及潛在的矛盾和糾紛。認真分析排查調處本局、本系統的矛盾糾紛,制定處置突發性事件預案。加強內部防范工作,按照"看好自己的門,辦好自己的事,管好自己的人"的要求,認真落實守樓護院,努力提高干部、職工的治安防范意識。認真落實好每天的值班人員,堅持做到 24小時值班,同時,建立與各鎮(區)、各有關部門的聯系組織網絡。
3、強化工作:
全力壓降事故保平安。安全生產與平安建設工作緊密相連,只有切實壓降和防范各類事故的發生,維護好職工的利益,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的安全,才能為構建和諧社會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