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3-03 09:06:54作者:佚名
(1) 定義。 生源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含預科生)在高等教育階段發放的助學貸款,在所在縣(市、區)辦理。學生的戶口所在地為入學前。 貸款。 學生原籍地貸款屬于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監護人等)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二)貸款金額和用途。 每名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專科生(含第二學士學位生、高職生、預科生)每年申請貸款金額不超過12000元,不低于1000元; 每位全日制研究生(含碩士生、博士生)申請的貸款金額每年申請的貸款金額不超過16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 學生申請的國家助學貸款將首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超出部分可用于彌補日常生活費用。 學生應根據實際情況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額度。
(3)貸款期限。 最長借閱期限為剩余學年加15年,最長借閱期限不超過22年。
(4)貸款利率。 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五年以上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為LPR5Y-30個基點(即LPR5Y-0.3%)。 每年12月21日根據最新LPR5Y調整一次。
(五)還款政策。 學習期間所有利息均由政府資助。 如果畢業后不再繼續攻讀學位,則需要從畢業當年起支付利息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貸款,只需在5年還本寬限期內償還利息。 畢業后剩余貸款期限不足5年的,按《貸款合同》規定的計劃還款。 畢業后,在還款期內繼續攻讀學位的借用學生應及時向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請,并提供書面證明。 經批準后,可繼續享受利息折扣和5年本金還款寬限期,但貸款期限不會延長。
二、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應同時滿足的條件
1、國籍。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學生身份。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批準設立實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職業學校和學院(含民辦學院、獨立學院)、科研院所、黨校、行政學院、會計學院(學校名單以已正式錄取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新生(含預科生)或本科生、專科生、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開始(以教育部公告為準)并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
3、戶籍。 學生入學前戶口及共同借款人戶口原則上均在縣(市、區);
4.信用。 誠實、守信、守法;
5、家庭情況。 家庭經濟困難,家庭可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持學生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6.其他。 那一年我沒有獲得其他國家的學生貸款。
(二)共同借款人應具備的條件
1. 與學生借款人的關系。
(一)原則上應為借款學生的家長;
(二)借款人的父母因殘疾、患病等特殊情況喪失勞動能力或者民事行為能力的,借款人的其他近親屬可以作為共同借款人;
(三)借款學生為孤兒的,共同借款人應當為其監護人,或者自愿與借款學生分擔還款責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年齡。 共同借款人不是學生家長或監護人的,必須是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3、戶籍。 共同借款人戶籍及學生入學前戶籍均在縣(市、區);
4.其他。
(一)未還清國家開發銀行信用助學貸款(或高校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不得與其他借款學生共同借款。
(二)學生借款人申請助學貸款時未滿16周歲的,共同借款人應當為其監護人。 在這種情況下,申請貸款時需要提供監護關系證明文件。 借款學生與其監護人戶口不在同一縣(市、區)的,應向學生戶籍所在地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理。
3. 貸款申請流程及貸款材料
(一)處理時間、地點和方式
貸款受理期限:7月15日至9月20日。
學生原籍地有信用的助學貸款,按照貸款合同申請和發放。
首次申請貸款時,學生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需到雙方登記注冊的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指定辦理點申請貸款。 續貸時,學生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須攜帶相關材料到原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指定辦理點; 或通過學生在線系統遠程。
(二)首次申請流程及貸款申請材料
1、登錄學生在線系統(),完成注冊并填寫個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貸款申請,打印《申請表》并簽字。
2、系統提示通過預申請流程的學生打印《申請表》并簽字,然后根據系統提示上傳貸款申請材料。
3.未預申請但因家庭經濟困難確需向原籍地申請學分助學貸款的學生,可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表》,以此作為確定家庭經濟困難申請貸款的依據。
4、借款學生、共同借款人須攜帶以下貸款申請材料到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指定辦理點辦理手續:借款學生、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原件、戶口本; 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或學信網上的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國家開發銀行學生來源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 未通過預申請的學生還須攜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表》原件。
5、學生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戶口本上的,須攜帶雙方戶口本原件。
6、持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的《受理證明》報學校,并請學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老師于當年10月10日前錄入電子回執。
(三)現場續貸流程及貸款申請材料
1、到縣級財政資助管理中心或指定辦理點辦理續貸手續前,請登錄學生在線系統更新個人及共同借款人相關信息,然后提交續貸申請。 根據系統提示填寫續貸表后,打印《申請表》并簽字。
2、續貸材料:貸款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簽署的《國家開發銀行學生來源信用學生貸款申請表》原件。
注:如需更換新的共同借款人續貸,學生需與新的共同借款人到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指定辦理點現場申請。
3、攜帶《錄取通知書》到學校報到,并要求大學老師于當年10月10日前錄入電子收據。
注:學生續貸也可以通過學生在線系統和支付寶APP在線完成續貸合同的簽訂。
4. 特別提示
(一)國家開發銀行主辦的全國學生信用助學貸款統一服務熱線:95593。
(2)借款人提供的文件、資料必須真實、合法、有效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貸款,合同簽字必須清晰。
(3)借款人向學校報到時,應提醒學校經費管理部門老師及時錄入合同電子回執。 學校未按時將回執錄入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信息管理系統的,視為借款人取消國家開發銀行學籍學生信用助學貸款申請。
(四)借款人應認真閱讀合同文本,認真履行借款人義務。 逾期的,按照國家《信用信息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將借款人個人信息及借款人貸款違約信息錄入中國人民銀行全國聯網個人信用信息系統,并相關不良記錄將保留至逾期貸款清償為止。 5年。 為了今后順利就業、出國、消費、申請信用卡以及申請住房貸款、汽車貸款等,請及時還款。
(五)國家相關政策如有調整,按新政策執行。
附錄:
1、
舒城縣2023年國開生源信用助學貸款操作流程
2、
2023年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續貸遠程受理操作指南
3.
關于國家開發銀行2023年國家助學貸款免息本金延期還款的公告
4.
關于2022年國家助學貸款免息本金申請延期相關問題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