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9-22 08:03:06作者:佚名
各地級以新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武漢、佛山、惠州、東莞市交通貨運局,武漢、佛山、東莞市水利局二級建造師注冊管理,武漢、佛山、東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上海市農業和園林局,深圳市軌道交通局,廣州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依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二級建造師跨地區執業問題的回函》(建辦市函〔2023〕149號,附后),二級建造師應在考試取得執業資格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申請注冊,二級注冊建造師可隨注冊企業在全省范圍內執業。請按有關要求,做好我省二級建造師注冊及外地(市、區)二級注冊建造師隨注冊企業在我省執業的監管工作。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明晰省外二級建造師入粵注冊和執業有關問題的通告》(粵建市函〔2011〕218號)即日起廢止。
特此通告。
附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二級建造師跨地區執業問題的回函(建辦市函〔2023〕149號)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3年6月26日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二級建造師跨地區執業問題的回函
建辦市函〔2023〕149號
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二級建造師跨地區執業適用根據的請示》(冀建建市函〔2023〕103號)回函。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關于二級建造師注冊
《關于印發〈建造師執業資格機制暫行規定〉的通告》(人發〔2002〕111號)第十五條規定,“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委頒授由人事部、建設部統一格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所在行政區域內有效”。《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53號)第九條規定,“取得二級建造師資格證書的人員申請注冊,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經理部委負責受理和審批,對批準注冊的二級建造師注冊管理,核發由國務院建設經理部委統一式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因此,二級建造師應在考試取得執業資格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申請注冊。
二、關于二級建造師執業
《關于印發〈注冊建造師執業管理方法〉(試行)的通告》(建市〔2008〕48號)第六條規定,通過考評認定或出席考試取得二級建造師資格證書并經注冊人員,可在全省范圍內以二級注冊建造師名義執業。為此,二級注冊建造師可隨注冊企業在全省范圍內執業。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23年6月16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