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1-22 21:12:45作者:佚名
第一條 為保證五邑大學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 ”和國家教育部、福建省招生委員會、福建省教育廳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為五邑大學(國標代碼:10397)。是經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機構。文化程度為本科。招生專業中,建筑專業學制五年2023年武夷山學校錄取分數線,其他專業學制四年。
學校坐落于“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武夷山。學校地址:福建省武夷山市百花路358號。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全面實施招生“陽光工程”,遵循“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公開透明、德智體美綜合評價、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招生”。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架構
第五條 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學校招生委員會。招生委員會由學校領導、相關部門負責人及其他相關人員組成。全面領導學校招生工作,下設招生辦公室和招生督導組。
第六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辦理日常工作。招生督導組負責對招生工作人員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我校根據學校總體發展規劃、專業辦學條件、生源、就業等情況,編制本年度招生計劃,并通過有關省級招生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向考生公布。 2023年學校招生專業及計劃以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公告為準。
第八條 我校如有福建省南平市單獨招生計劃,僅招收戶籍在南平市(含所轄市、縣、區)并已報名參加高考的考生考試地點為南平市所轄縣級高等教育機構。院校代碼請參照福建省招生部門編制的招生計劃手冊(考生志愿手冊)填寫。
第九條 學校根據生源情況和有關規定對招生計劃進行相應調整。
第四章 入學條件
第十條 學校對考生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學校對學生的外語要求包括外語專業英語語言要求,其他專業無外語限制。新生入學后,學校只安排以英語為基礎外語的教學。
第十二條 學校要求申請外語專業的考生參加招生部門組織的口試并成績合格。高考英語單科成績要求在90分(含)以上(試卷滿分為150分)。為了順利完成培養計劃規定的內容,報考建筑專業的考生應具備一定的繪畫基礎。
第十三條 學校各專業男女生錄取比例要求按照上級教育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學校在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招生,按照有關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計劃和相關措施執行。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五條 學校按照教育部要求,貫徹“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局監督”的原則落實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六條 學校根據生源情況,在當地招生部門規定的范圍內確定轉學比例。實行并行自愿分配的招生批次,調整比例控制在學校計劃招生的105%以內;實行梯度自愿分配的招生批次,調整比例控制在學校計劃招生的120%以內;
第十七條 學校執行學生所在省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加分或減分政策。
第十八條 學校對普通專業以外的普通專業實行“分數優先”錄取規則,即按照考生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根據考生報考的專業偏好安排專業。他們之間沒有等級差異;報考普通專業時,實行“專業清”錄取規則,即考生按照所報專業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此外,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相關招生文件精神,學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1:1招生計劃內按專業優先錄取”。
第十九條 提交成績相同的,學校將綜合考慮考生的綜合素質、單科成績、高中特長等因素,擇優錄取。具體排序原則如下:
1.實施高考綜合改革按專業組選拔考生的省份:各省份平行志愿考生按相同分數排序。若仍相同,則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在招生排序時,所有專業轉學候選人的優先級都低于有職業抱負的候選人。當考生申報的專業愿望不能滿足時,如考生服從轉專業,學校將根據考生的實際情況,合理地將考生轉至我校同一學校。專業組中未滿額的專業;若考生不遵守重大調整,將被取消資格。
2、其他省份:參考單科成績時,文史類按語文、綜合文科、數學、外語順序排列;理工科類按照數學、綜合科學、語文、外語的順序排列。在招生排序時,所有專業轉學候選人的優先級都低于有職業抱負的候選人。當考生申報的專業愿望不能得到滿足,服從專業調整的,學校將根據考生的實際情況,合理調整為尚未填滿名額的考生。專業的;不符合專業調整要求的,其申請將被撤回。
第二十條 學校具有合格的專業統一考試成績(專業考試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劃定的相應批次藝術類專業統考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和文化考試成績(文化考試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份劃定的相應批次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考生所在省規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藝術考生進入相應批次藝術文化考試(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的專業配置規則如下:
1.福建省: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按照專業文化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
編導專業綜合成績=(考生文科總分+定額護理分)×60%+考生省級專業統考成績×2.5×40%;
藝術類專業綜合成績=(考生文科總分+固定護理分)×40%+考生省級專業統考成績×2.5×60%。
2、福建省外學生:采取“專業明確”的專業錄取原則。根據考生專業文化綜合得分,若專業文化綜合得分相同,則按照美術類專業得分和導演類文化得分從高到低排名。
編導專業綜合成績=(考生文科總分+定額護理分)÷高考文化滿分×750×60%+考生省專業統考成績÷省專業統考滿分考試成績×750×40%;
藝術類專業綜合成績=(考生文科總分+定額照顧分)÷高考文化滿分×750×40%+考生省級專業統考成績÷省級專業統考滿分× 750×60%;
實行“平行志愿”提交方式的省份,以省招生部門確定的考生專業文學考試綜合成績為依據;如果省招生部門的報送結果只有考生的專業成績或文化成績,則采用上述公式計算出考生的專業和文化綜合成績,并按分配專業進行專業劃分。
第二十一條 學校招收少數民族預科生按照教育部和招生省份制定的有關政策執行。少數民族預科生升讀本科,專業分配按照我校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錄取完畢后,學校將向每位被錄取的學生發出由校長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的《錄取通知書》,并按照教育部和規定的格式予以公布相關省份。考生也可以登錄我校招生網站查詢錄取結果及錄取通知書發送狀態。
第六章 學籍管理
第二十三條 根據《五邑學院學生管理實施細則》(2022年修訂)(五院學[2022]239號),為保證新生質量,我校將對新生申請材料進行審核他們注冊后。并審查新生身體健康狀況。凡不符合入學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為充分尊重學生的自主選擇和個性發展,學生只要符合學校轉專業規定,可以自由申請轉專業。詳情請參閱《五邑大學學生轉專業管理規定(2022年修訂)》(五院學院〔2022〕237號)。對于分專業方向教學的專業2023年武夷山學校錄取分數線,被錄取的考生在注冊入學并學習一定期限后,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愿和學習成績選擇相應的專業方向。
第二十五條 根據教學計劃正常安排,“4+0”閩臺合作項目學生無需赴臺學習。
第二十六條 根據《五邑學院學生管理實施細則》(2022年修訂)(五院學[2022]239號),學生(含閩臺合作項目學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培養計劃的規定。學校規定的年數。內容和結果合格,符合畢業要求的,頒發五邑大學畢業證書。畢業證書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認證。即將畢業的本科生,符合學校學位授予規定的,授予學士學位。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七條 學校嚴格執行國家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學費按照閩價費[2014]183號文件精神執行。普通本科專業:重點學科每學年5200元,醫學類專業每學年6000元,其他專業每學年4800元。普通專業;藝術類本科專業:重點學科每學年5200元。 9100元/學年,其他藝術類專業8400元/學年。根據閩價費[2011]312號文件精神,閩臺聯合人才培養項目普通文科本科專業每學年15000元,藝術類本科專業每學年18000元。具體專業收費標準請參閱省招生部門編制的《考生報考手冊》。學費如有調整,按最新批準的收費標準執行。學生報到繳費后因故終止學業的,退費標準按照民價[2005]費費435號執行。
第二十八條 學生公寓住宿費按照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根據宿舍實際情況收取每人每學年800元至1400元。住宿收費標準如有調整,按最新批準的收費標準執行。 。
第八章 資助與獎勵政策
第二十九條 學校建立了完整的“獎、貸、助、勤、減、緩、補”七位一體的資助體系。
1、綠色通道 為有效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學校建立了“綠色通道”制度,即對于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學校將首先辦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手續。為其辦理準入手續,然后根據核實情況,按照國家相關政策采取相應措施提供資助。
2、獎學金: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年)、優秀學生獎學金(500-1500元/人/年)、光明人才勵志獎學金(4000元/人) /年)、光明科技獎學金(100-2000元/人(組))、學科競賽獎學金(200-50000)元/人(團體))。
3.國家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入學前可憑錄取通知書向所在地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信用助學貸款。根據相關文件規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含第二學士學位生、預科生)每年申請的貸款金額不得超過12000元。國家助學貸款首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超出部分可用于支付日常生活費用。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要養成勤儉節約的良好習慣,努力學以致用,增強就業、服務國家和社會的能力。
4、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中央、省、區、市財政和學校共同出資設立國家助學金。補助標準為:特困學生4500元/人/年,貧困學生2800元/人/年。
5、社會助學金 為幫助家庭貧困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提供五邑大學宏潤助學金、啟蒙慈善基金五邑學院明星助學金、五邑學院九龍助學金、五邑學院“光明關愛生活基金”學生重大疾病救助等各種社會補助。
六、學費減免 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可以向學校申請減免學費。
7、教師教育補助。教師教育資助標準按照有關文件執行。
八、臨時困難補助 學生在學習期間遇到特殊的、突發的、暫時的生活困難,可以向學校申請臨時困難補助。
9、特困新生入學補貼計劃:特困新生入學時可申請路費補貼、生活啟動金等入學補貼項目。
十、勤工助學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校內勤工助學崗位。
11.就業援助和基層服務獎勵。家庭經濟困難且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可以申請就業經濟資助。畢業生符合基層就業和志愿服務項目政策的,可向學校申請獎勵。
第九章 招生咨詢與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