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7-09 08:57:41作者:佚名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規范學校招生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國家、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文件的有關規定,結合北京工商大學加華學院本科招生具體情況貝語網校,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錄取原則,選拔優秀人才。
第三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名稱:北京工商大學加華學院 國標代碼:13630
學校類型:獨立學院
辦學層次:全日制本科
學費:69800元/年
第五條 學校是2004年5月經教育部批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位于北京城市副中心、京津冀一體化核心區,距北京市政府3公里?,F有在校學生4000余人,設有26個本科專業,涵蓋經濟學、管理學、藝術學、文學、理學、工學等6個學科門類,形成了以商科為主、商學與文科相結合的專業結構體系。
第三章 組織結構
第六條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招生辦公室等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制定招生政策、確定省內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招生錄取等事宜。
第七條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紀檢監察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督導組,負責對招生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章 招生專業
第八條 2020年學校招生專業為會計、金融、金融科技、財務管理、國際商務、審計、金融工程、投資、攝影、廣播電視編導、表演、視覺傳達設計、數字媒體藝術等13個專業。各專業均分為國內方向(4年畢業可獲國內本科學位)和本碩培養方向(畢業可獲國內本科學位、國外碩士學位)。學校學費為4年,分年繳納;國外學費在留學期間另行繳納。學生入學后自主選擇專業。
第九條 學生也可選擇不就讀學校中外聯合培養項目,國內培養方向涵蓋就業和國內考研,各專業均結合職業資格證書。
第十條 選科要求:我校各專業選科不限制北京工商大學嘉華學院學費是多少,凡選科考生均可報考。
第五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招生委員會根據教育部統一下達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制定學校分省、分專業的招生生源計劃,并通過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公布。
第六章 入學條件及規則
第十二條 學校對考生身體狀況的要求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中取消乙肝檢測的通知》(教廳函[2010]2號)為準。新生入學后重新進行體檢,對不符合要求或有作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三條 學校承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相關政策性加分,并依據加分后的備案分數線進行招生和專業安排。
第十四條 具體錄取程序如下:
1.學校嚴格執行各省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錄取辦法。
2、普通專業:按照“成績優先、按照申請人意愿”的原則錄取。
3.藝術類專業:取得學校相關藝術類專業校考合格證書的考生,其高考成績達到當地藝術類專業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后,按照藝術類專業??汲煽冧浫?;不組織??嫉氖》莼驅I,各省區招生時,錄取后按照省級藝術類專業統考(聯考)成績排名錄取。最終錄取規則以各省(區)考試機構公布為準。
4.以我校高考成績錄取的藝術類專業北京工商大學嘉華學院學費是多少,優先考慮高考成績合格考生;在招生計劃未完成的情況下,優先考慮同類專業省級統(聯)考成績擇優錄取;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先認可其他本科院校同類專業合格高考成績,再根據學習成績擇優錄取。
5.往屆畢業生錄取與應屆畢業生平等,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的有關規定執行,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五條:錄取后,不再向京津冀地區考生郵寄錄取通知書。學校將通過本科招生網或電話、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及家長盡快到校辦理領取通知書、報到等手續。外地考生的通知發放及報到手續參照各省市政策執行。新生可在錄取期間提前辦理網上選擇宿舍手續。
第十六條“精英計劃”。為滿足學生高水平個性化學習需求,學校專門針對本科、碩士項目推出了“精英計劃”項目,為學生提供專業的雅思培訓、GPA及留學背景提升指導,并量身定制1對1留學導師,為學生提供更加個性化的指導和幫助,百分百保障學生實現海外碩士畢業。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七條 2020年所有被錄取考生將入住4人間宿舍,宿舍內設有獨立衛生間、無線網絡覆蓋、空調、熱水器等。學校學生可在網上自行選擇宿舍,完成網上查詢、報名、宿舍選擇等流程后,學生將享受“VIP一站式報名服務”。錄取期間,考生務必保持通訊暢通,建議報考學校的考生主動與學校招生老師聯系(關注學校本科招生網查詢招生老師聯系方式),溝通相關事宜。
第十八條 學校允許學生在第一學年結束后申請調整專業,按照學校轉專業規定符合轉專業條件的學生,可以重新選擇專業。
第十九條 學校招生政策及錄取結果將及時在學校招生官方網站公布,考生可自行查閱或致電招生辦公室查詢。
第八章 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