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4-19 09:15:29作者:佚名
參加復試的考生應按要求按時、統一將復試院校要求的復試資格審查材料及補充材料寄送至相關院校。
1、提交復試資格審核材料截止時間:3月30日中午12:00。
2、資格審查材料
要求考生將以下材料形成清晰有效的掃描材料,并按順序組合成一份PDF文檔。
1)初審準考證
2)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正反面)
3)教育部學籍在線核查報告(應屆畢業生)
4)畢業證書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登記表》(往屆學生)
5)《首都醫科大學思想政治情況表》原件(見附件1-1)
如無法在復試資格審核材料期限內提交《思想政治信息表》的,請先填寫并提交《逾期提交思想政治信息表承諾書》(見附件1-2) ),并在指定日期之前加蓋印章。 思想政治狀況表電子掃描件發送至接受復試審核材料的相關復試院校電子郵箱。
6)報考“護理(101100、105400)”專業的考生,應屆畢業生須提供《護士資格證》或成績單,往屆生須提供《執業護士證》原件
7)成人學歷教育臨床醫學、口腔醫學或中醫專業學位畢業并取得畢業證書的考生須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及相關類別的《執業醫師證》原件
8)定向培養的應屆本科生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以“非定向就業”形式申請碩士學位的證明
3、復試院校要求的補充材料及接收材料的郵箱(見附件2)
考生未按要求按時提交材料參加復試資格審查或復試的,視為放棄復試資格。 提交的材料與實際情況不符或發現弄虛作假的,學校一經發現,將取消其復試資格、擬錄取資格或取消其學籍。 情節嚴重的,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七)誠信復查
考生須認真閱讀教育部《2022年全國碩士學位招生管理規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暫行辦法》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以及首都醫科大學及所報考學院(院、系)相關復試信息。 您需要了解的是:“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行為;為他人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具或者其他協助的行為;為他人考試目的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試題、答案的行為”。考試作弊的目的。” “頂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考,均觸犯刑法。”
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將按照規定嚴肅處理英語作文網,取消其復試和擬錄取資格,并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錄取后3個月內,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的相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審核。 復試不合格的,取消其學籍; 情節嚴重的,將移送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復試前,所有考生必須按要求簽署《誠信復試承諾書》(見附件3),確保提交材料真實,能夠誠信參加復試。
(八)網絡遠程復試要求
1. 系統要求
具體網上遠程復試平臺由復試院根據復試院要求另行通知。 考生須提前下載、安裝、注冊,并按照復試學院(院、系)規定的時間配合完成模擬考試,確保符合復試要求。
2. 飛機位置要求
考生必須使用“雙攝像頭”參加復試。
“第一攝像頭”從候選人正前方采集候選人的音視頻信息。 復試全程開放。 攝像機的可視范圍不能太小。 整個過程中首都醫科大學錄取分數線,候選人的正面和雙手位于頭肩上方,必須處于視頻范圍內。
“第二攝像頭”采集考生所處環境的整體情況。 它位于復試場地遠端,與考生背部成45°角。 可以清晰捕捉考生和電腦屏幕,整個復試過程公開。
3、設備要求
第一攝像頭位置:建議使用筆記本或臺式電腦+外接高清攝像頭和麥克風;
第二攝像頭位置:帶攝像頭的手機。
“雙攝像頭”音視頻信號采集應清晰流暢。 考生應提前準備好相關設備并確定兩臺攝像設備的拍攝位置,復試時保證設備有足夠的電量和內存空間,連接優質網絡,盡量使用有線網絡連接和4G網絡5G連接方式保證設備功能滿足要求。
復試過程中,視頻復試系統必須始終全屏顯示。 考生的設備不得運行其他網頁或軟件。 必須徹底關閉所有可能中斷或影響考試的應用軟件,確保設備處于免打擾狀態,確保復試過程不被其他因素干擾或打斷。 若因其他應用程序或軟件導致視頻復試中斷,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復試期間考生不得惡意斷網。 未經復試工作人員同意,操作復試終端設備退出復試考場的,視為主動放棄復試資格。 如果出現設備或網絡故障,導致聽不清的情況,必須立即向復試組報告,并按照招生單位規定的方式主動溝通。
4、環境要求
復試過程中,考生必須保證在獨立、不受干擾、非公開場所進行遠程復試。 除考生本人外,復試室內不得有其他人。 復試室內其他電子設備必須關閉,不得使用其他可能干擾復試的電子設備。 聲音。 復測環境的亮度是否合適。 光線不宜太暗或太亮,不宜逆光。 復試過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獲取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接受他人或機構的幫助。 復試時的視頻背景必須是真實環境,不允許虛擬背景或視頻背景變化。
5. 保密要求
復試屬于國家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一部分,復試內容屬于國家秘密。 整個復試過程中,考生不得自行或允許他人截圖、錄音、拍照、錄屏、錄制復試情況。 不得與外界進行任何溝通或互動(緊急情況除外)首都醫科大學錄取分數線,禁止泄露或發布相關信息。
我校整體復試工作結束前(2022年4月30日),不得以任何形式公開、傳播復試試題相關內容及復試流程信息等相關信息。 如有違反,將按有關規定執行。
各復試系統的賬號、密碼以及院(所、系)發送的各類信息均嚴格保管并對個人負責,不得向任何人泄露。 我校通過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復試院網站、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指定方式向考生披露或發送的所有復試相關信息和文件,均視為已發表。 凡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錯誤,均視為已送達。 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6、外觀
復試時,考生必須保證視頻中自己的形象清晰,不得過度修飾自己的容貌。 不能佩戴墨鏡(包括變色眼鏡)、隱形眼鏡、帽子、頭飾、耳環、口罩、耳機、智能手表、手環等,頭發不能遮住臉部。 , 耳朵。 復試過程中,考生應始終注視攝像頭,不得移開視線。 他們不得以任何方式改變自己的聲音或肖像。
(九)復審
1、復試前,所有考生必須按要求簽署《誠信復試承諾書》。
2、復試開始前,考生須測試音頻、視頻、軟硬件設備是否正常,并提前準備: 1)個人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 2)黑色簽字筆和空白A4紙; 3)復試院校其他所需考試用品。 按照工作人員提示出示相關證件和材料,完成人臉識別和身份識別,在考生端接受考試環境檢查。
3、復試內容包括英語、專業知識、專業技能和綜合素質。
綜合素質主要包括:①專業素質; ②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③學科外學習、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工作、志愿者服務等)、溝通能力或實際工作表現等; ④事業心、責任心、紀律性、協作性和心理健康; ⑤人文素質; ⑥行為、表情和文明禮儀等。
復試以隨機問答的形式進行。 各學院可根據學科(專業)考核需要制定其他考核要求。 具體要求以各學院(院、系)復試評估為準。
根據教育部要求,招生單位認為必要時可以對考生進行復審。
4、考核結果:復試考核滿分為100分。 60分以上者為合格。 復試考核不合格者,視為復試不合格,不具備入學資格。
5、心理測試:復試前,復試學院將組織每位參加復試的考生完成心理測試。
六、思想政治素質和思想道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還應當考核候選人的實際表現,包括候選人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守法律法規、誠實守信等。
思想政治素質、道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錄取。
(十)付款方式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需繳納復試費100元。 繳費時間和方式由復試學院統一安排。
3、調整工作
(一)原報考我校各專業的合格考生按排名無法進入原報考復試的,學校將公布空缺專業及接受調整的條件。 考生填寫申請表,學校按照規定原則調整和安排復試。
1.臨床醫學專業學位考生,可以申請轉入空缺專業,攻讀符合錄取條件的臨床醫學專業學位; 口腔醫學專業學位合格的考生,可以申請轉入符合錄取要求的口腔醫學學位; 符合條件的中醫專業學位考生,可以申請轉入具有符合錄取條件的中醫專業學位或中醫學位專業。
2.臨床醫學、中醫學位考生符合錄取條件,可申請轉入臨床醫學、基礎醫學或中醫學位相關專業。 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研究生不得轉入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課程。
3.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專業學位考生,符合錄取條件,可申請轉入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相關專業。
4.具有護理專業學位的考生,可以申請轉入符合轉學條件的護理專業學位。
5、凡申請轉專業的考生,均應符合擬轉專業的其他要求,且應在同一學科類別內轉專業(專業代碼前兩位相同)。
符合上述轉學條件的考生,可登錄首都醫科大學研究生院管理系統,點擊“我的轉學”查詢并填寫轉學申請,參加首輪轉學復試。 請注意:各專業剩余復試名額為剩余復試名額之差。 第一輪轉崗復審申請時間為2022年3月26日10:00至2022年3月27日20:00。每人只能填寫一份轉崗申請。 個人申請可以在截止日期前修改。 截止日期后提交的申請將無效。 提交申請的考生可于2022年3月28日10:00起登錄查看復試資格。
(二)初試成績達到第一志愿專業A類領域國家初試基本成績要求的考生,可申請轉入符合我校錄取要求的專業。 學校將通過“全國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公布考生轉入專業。 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并填寫調整申請表。 學校按照復試資格確定原則調整復試合格考生。 候選人須滿足以下基本要求:
1.符合轉專業申請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轉學區首選專業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初試成績達到申請轉學學校相應學科復試成績線;
4、初試科目與轉專業相同或相近,且應屬于同一科目類別。 其中,初試國家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轉專業國家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符合我校接受轉專業的其他要求。
關于研究生招生網轉學信息公布的具體通知將在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網站()和“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轉學服務系統”()上公布。
四、招生計劃工作
一、擬錄取原則
各學科、專業按總成績不高于招生計劃人數的考生降序錄取。
(一)總成績(擬錄取)包括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 總分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 計算方法如下:
總成績(擬錄取分數)=初試成績÷5×60%+復試成績×40%。
(2) 總成績合格者方可錄取。
2、協議簽署
凡擬錄取的考生,須與學校簽訂《首都醫科大學擬招收研究生協議書》和《首都醫科大學擬招收研究生誠信承諾書》。
3、體檢
所有擬錄取考生在報名時均進行體檢。 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信息披露
1.復試前,學校將通過研究生院官方網站公示符合復試資格的考生名單。 網址:
2、學校將于5月份公布擬錄取名單,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 網站:。 如有疑問,請與監管部門聯系。
六、咨詢監督電話
首都醫科大學碩士學位招生咨詢熱線,
復試期間如有異議,必須在復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復試學院提出。
首都醫科大學碩士學位招生監督電話:,郵箱:;
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專用督導電話:。
首都醫科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22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