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6-15 14:03:16作者:佚名
關于2017年度全省財會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報考工作的通告
蘇會計〔2016〕53號
各縣各市及蘇州、昆山、沭陽縣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依據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全省財會考辦《關于2017年度全省財會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議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告》(高考〔2016〕14號)要求,2017年度全省財會專業技術中級資格無紙化考試定于2017年5月13—16日舉辦。2017年我省繼續使用財政部統一網站“全國財會資格評價網”進行網上報考,網上報考時間為2016年11月1日至30日。部屬單位和省屬單位的考生,按屬地原則就近到當地財政部委發布的報考點進行報考資格初審。現將有關詳細事項通告如下:
一、考試報考
中級資格考試報考條件根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施行方法》(會計〔2000〕11號,以下簡稱《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執行。
報名人員文憑應當是國家教育行政部委認可的大學結業以上文憑。
對符合《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中報考條件的臺灣、澳門、臺灣市民,可根據《關于做好臺灣、澳門市民出席大陸統一舉辦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告》(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美國市民開放部份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告》(國人部發〔2007〕78號)有關要求,報考出席財會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填寫報名人員登記表,遞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總監部委認可的大學以上文憑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居民身分證明和本人最近一寸兩寸相片等材料。香港市民應遞交《臺灣市民往來臺灣通行證》。
二、考生報考資格初審工作
各地財會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在組織考試報考工作時初級會計職稱報名,應根據規定的報考條件,嚴苛做好報考資格的初審工作。在報考資格初審中,應初審報名人員登記表、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居民身分證明等相關證明的原件,同時向考生繳納本人最近一寸兩寸相片1張。考生報考資格的初審時間為2016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考試計費
1、收費模式
報考資格初審通過的考生,其考試相關成本(報考費、考試費、書費和快件費)自行在網上繳交,報考點不接受現金報考。網上繳費時間為2016年11月26日至12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2、收費標準
根據蘇價費函[2011]30號、蘇價費函[2004]52號規定,2017年度財會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計費標準為:1.報考費初級會計職稱報名,每人10元。2.考試費,每科60元。
四、網上復印準考證
考生登錄“全國財會資格評價網”自行復印準考證,準考證復印時間為2017年5月1日-12日。
五、考試課目和考試大綱
財會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課目包括《經濟法基礎》和《初級財會實務》,考試大綱使用全省財會考辦印發的2017年度全省財會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
出席財會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課目的考試,方可榮獲財會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
六、認真做好2017年度考試教材的征訂工作
各地財會考試管理機構應結合考試報考工作做好考試大綱及補習教材的宣傳工作,組織考生自愿購買,不得私自要求考生訂購考試教材。考試教材網上征訂網上繳費,由快件直接寄給考生(只適用南京省外省)。
聯系人:崔秋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