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4-25 21:05:14作者:佚名
2021河北高職單招考試招生須知
單招一般指單獨招生。單獨招生是教育部為進一步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的高等職業教育體系和高等教育多元化選拔錄取機制。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2021河北高職單招考試招生須知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一、招生對象、院校及計劃編制
(一)招生對象
2021年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以下簡稱高職單招)對象為已通過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報名,且符合所報考院校招生條件的考生。
(二)招生院校
依據學校申請情況,2021年實施高職單招的院校共計72所(見附件)。
(三)招生計劃
2021年高職單招采取統考計劃和對口計劃分開編列的方式進行。各單招院校單列招生計劃,原則上不得低于本校2020年專科(高職)招生總計劃的60%,具體計劃數額由院校自行確定,上報省教育廳審核。各單招院校計劃總數經審核并向社會公布后,不再做調整變更。要嚴格執行單招計劃,禁止超計劃錄取,對超計劃錄取的學生,省教育考試院一律不予備案。
(四)招生簡章
各單招院校要根據自身辦學定位和培養目標,制定本校2021年單獨考試招生簡章,明確辦學性質、招生專業、招生總計劃(分專業招生計劃可在單招報名結束后再行制定并上報省教育廳審核)、成績要求和錄取規則等相關內容。各高校制定的簡章應符合國家和我省相關要求,除國家規定的軍事、國防、公共安全、飛行技術、人民武裝、地質、礦業、航海、輪機等專業外,其余專業不允許限制男女;除發改委批準的收費項目外,學校和企業不允許另收培養費。
承擔組考任務的牽頭院校負責制定切實可行的考試實施方案(應包含組織機構、報考繳費、命題、考試時間、考試形式、評卷、成績復核、違規處理、志愿填報、錄取安排、聯系方式等內容)。各單招院校于2020年12月20日前將招生簡章(一式四份)報至省教育廳,各牽頭院校將考試實施方案報省教育考試院,同時報送電子版,經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后,方可向社會公布。
二、考試組織
(一)按類實行聯合考試招生
2021年我省高職單招專業劃分為不同的考試類,實行院校聯合考試招生。各牽頭院校負責本考試類的報考繳費、命題、組考和錄取工作,相關招生院校共同參與實施,考試成績供本類別所有單招院校錄取使用。各考試類牽頭院校由本考試類全體高校推選產生并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各考試類所涵蓋的具體專業由牽頭院校確定。各考試類牽頭院校應進一步加強組織協調,不斷創新工作機制,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舉措,共同做好高職單招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