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4-25 21:05:14作者:佚名
(四)嚴格招生紀律,加強監督管理。各高職單招院校要進一步規范考務管理、信息公開等招考行為,嚴格執行教育部“30個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切實維護招生錄取公平公正公開。要加強學校招生委員會建設河北單招網官網錄取分數線,在制訂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等方面充分發揮招生委員會作用。要進一步加大監督處罰力度,各單招院校紀檢部門要全程參與考試錄取,加強對報名、考試、錄取全過程監督,對違規違紀的相關人員,嚴格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處理,追究直接責任人和領導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責任。如考試期間發生考場管理混亂、有組織舞弊等重大違紀違規行為,除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外,還要取消有關院校單招資格一至三年,并縮減統招計劃。
(五)加強信息安全管理。各院校要擔負起考試信息安全的主體責任,要結合自身工作實際,進一步完善信息管理程序和工作紀律,認真梳理數據管理、設備管理、網絡安全等環節的風險點,有針對性的細化工作流程,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開發誰負責、誰選用誰負責”的原則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信息管理責任體系,確保信息的規范、完整、準確和安全,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
(六)嚴格疫情防控措施。各組考牽頭院校要根據教育部和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國家教育考試組考防疫工作指導意見》有關要求,結合我省和本校疫情防控實際,進一步細化完善組考防疫工作方案,切實做好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健康監測,設置專用隔離考場和隔離通道,配備充足的防疫物資,加強考試招生場所的清潔消毒,制定完善防疫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加強考務人員防疫培訓和應急演練,保障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請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區公共服務局將此文件轉發至轄區內所有高中段教育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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