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1-08 08:11:18作者:佚名
5月2日,中山大學2024年廣東省綜合評價招生簡章發布,招收廣東省綜合評價學生495名,報名時間為5月5日至5月30日。名牌綜合評價已整理了相關信息,一起來看看!
中山大學2024年綜合評審手冊要點解析
招生范圍及招生計劃:廣東省綜合評價招生495人。今年,中山大學綜合評價招生減少了125名學生,與2022年招生人數持平。不過,這個招生人數遠遠超過了很多綜合評價院校。廣東考生家長千萬不要錯過。
報名時間及地址:
第一階段:5月5日至5月30日2024年中山大學招生錄取分數線(所有專業分數線一覽表公布),
第二階段:填寫高考申請表,在《廣東省普通高考申請系統》中填寫專項招生批次
初審結果公布時間:6月10日
入圍比例:3次
學校考試時間及方式:7月9日面試
高考成績要求:特招專線及以上
綜合評價分數計算方法:綜合分數=高考成績(折算百分制)×85%+我校考核分數(百分制)×15%。
為方便考生家長申請,名校綜合評價專門整理了廣東省綜合評價院校招生資料及報考指南。識別下方二維碼,進入2024年廣東省綜合評價交流群進行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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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學2024年廣東省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按照《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深入探索多元化人才選拔機制,我校將實施2024年廣東省試點綜合評價錄取模式改革,即按照考生高考成績(占85%)和我校考核成績(占85%) 15%)將綜合評價錄取,擇優錄取。綜合評價錄取的考生,培養質量和要求、轉專業、學費、證書等與普通批次錄取相同。
一、報名條件及招生對象
符合2024年廣東省高考報名資格。應屆考生須通過高中學業水平資格考試各科目(往屆生須取得高中畢業證書),立志成才,身心健康,綜合素質優良,或具有一定學科特長的高中畢業生人才可以申請。其中,報考廣州校區計算機學院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的,須在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得省級一等獎以上(以中國科協公布為準)和技術)。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
招生計劃為495人。具體專業及計劃見附件。我校可根據學生情況調整專業組之間的計劃。
(點擊圖片可放大查看)
三、報名方式
考生須完成兩個階段的網上報名,即綜合評價報名系統報名和高考報名表。
【第一階段】:綜合評價報名系統報名
1.考生登錄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綜合評價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并登錄,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填寫申請表,上傳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下載并打印申請表2024年中山大學招生錄取分數線(所有專業分數線一覽表公布),申請表由個人簽名并經中學審核并蓋章。掃描上傳,填寫志愿者申請表。報名時間為5月5日至5月30日。
2.考生須在“補充材料”欄上傳《普通高中生綜合素質評價表》,可登錄廣東省普通高中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下載。
3、考生應在“綜合信息”欄如實填寫省級(含)及以上學科競賽獎項和省級(含)及以上個人榮譽,并上傳原件掃描(拍照)件相關獲獎證書。
4. 請確保所有上傳材料清晰可讀。論文、專利不得作為申請材料上傳;初中及初中之前的材料無需提供。
5、本報名階段主要用于考生提交材料及我校進行初審。考生的專業組偏好將通過第二階段的填寫來確定。
【第二階段】:填寫高考申請表
1.我校將對第一階段報名材料進行初審。初審結果預計將于6月10日在報名系統和中山大學本科招生網站上公布。
2.高考報名期間,初審通過的考生須在《廣東省普通高考報名申請系統》專項招生批次中填寫我校綜合評價申請表。不填寫申請表的,視為放棄我校綜合評價的考核和錄取。
3、根據廣東省招生考試招生相關規定,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專業組,且必須符合學科要求。
4、考生專業組偏好及是否符合調整由本系統填寫確定。
4. 遴選程序
1.評估名單已確定
我校將對初審通過并完成報名的考生按照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三倍的比例確定各專業組考生。同一專業組最后名成績相同,入圍者相同。
評估名單預計7月5日左右公布。
2.學校評估
考核方式為面試,主要對考生的理想信念、綜合素質、培養潛力等進行綜合考核。時間初步定為7月9日。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也要求參加計算機考試。
具體考核要求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站上公布。
預計結果發布日期:7 月 10 日。
5. 招生政策
1.考生高考成績必須符合廣東省專項招生控制線。
2.我校按照學生綜合成績(四舍五入至小數點后兩位)從高到低排序,按照“成績(綜合成績)優先、隨意愿”的原則和招生計劃進行專業招生。當綜合成績相同時,將按照我校考核成績和高考成績進行排序。如果排名相同,則全部錄取。
綜合成績=高考提交分數(折算成百分制)×85%+我校考核分數(百分制)×15%。
考生申報的組內專業偏好不能滿足的,符合專業調整的,根據表現轉入同一專業組內其他專業;不符合專業調整要求的,不予錄取。
3、預錄取名單經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同意后予以錄取。被錄取的考生將不再參與后續選擇的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不影響后續本科批次的提交和錄取。錄取名單確定后,我校將不再接受錄取考生的退學申請。
4、強基計劃錄取與綜合評價錄取發生沖突時,以強基計劃優先錄取,強基計劃錄取后預計進行綜合評價錄取。
六、監督管理
1.為保證綜合評價和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入圍評價名單、參加評價學生綜合成績和錄取名單均予以公示。
2.我校不收取任何綜合評價錄取的報名費和考試費。
3、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
4、考生對所提交材料的客觀真實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的,取消本次綜合評價錄取資格,并將相關情況報告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按照有關規定和情節輕重進行處理;已入學者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有關規定辦理。中學應當認真核實出具的推薦材料或者蓋章批準的申請材料。如有欺詐行為,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5、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我校將對所有錄取考生進行入學后體檢和入學復試。體檢不符合要求的,按照有關規定調整專業或取消錄取資格。對不符合錄取條件或弄虛作假的,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有關規定處理。
6.我校廣東省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由學校本科招生領導小組領導。中山大學教務部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實施。接受中山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的全面監督。涉及計劃調整等事項的處理,須報本科招生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