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7-22 10:11:34作者:佚名
為認真做好我省2024年招收高中畢業生飛行學員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機構及計劃
招生院校有3所: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中國民航飛行學院。
共有3家培訓機構: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各招生院校、培養單位(以下簡稱飛行招生單位)飛行技術專業招生計劃(附件1)。
二、入學條件
(一)符合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報名條件的男高中畢業生參加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和報名辦法按照《關于做好2024年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粵招[2023]7號)規定執行。
(二)身體條件及年齡要求:學員須符合《民航招收飛行學員體格檢查評定規范(MH/T7013-2017)》及各飛行招收單位要求,可參考《民航招收飛行學員自薦標準》(附件2),具體身體條件及年齡要求以各飛行招收單位公布的宣傳手冊為準。
(三)政治條件: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祖國,品德良好,愿意獻身民航事業,符合《民航招考條例》和各招考單位的標準。
4、文化要求:高考選修科目須為物理+化學+其他,外語限英語。文化課總成績須達到航空招考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2024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飛網錄取分數線(所有專業分數線一覽表公布),且不得低于各招考院校確定的總成績及單科成績要求。
(五)具備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其他條件。
三、招生管理
(一)省招生辦統一部署,各市、飛行員招生單位共同組織實施。各市縣指定專人負責2024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飛網錄取分數線(所有專業分數線一覽表公布),各相關中學成立由學校領導、教學部門、年級組長、班主任、校醫等組成的飛行員招生工作小組,具體負責本校民航飛行員招生工作。
(二)按照招生院校為主體、航空公司深度參與的原則,我省2024年民航招生工作的高考前宣傳動員、初試、體檢、民航背景調查等選拔工作,由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牽頭,招生院校、培訓單位組成聯合工作組負責具體實施。
(三)凡報考民航招考院校飛行技術專業的考生,均須到中考報名。報考時,考生須認真了解相關招考院校及其對應培養單位的詳細信息和招生要求。考生可自行選擇招考院校,在統一的時間、地點參加招考單位組織的初試。初試合格的考生可參加各招考單位組織的現場體檢和背景調查,并須參加2024年廣東省全國統一高考的報名、綜合體檢、考試和填報高考報名表。
(四)報考民航飛行技術專業的考生須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中國民航招聘信息系統”(以下簡稱“招聘系統”)注冊報名,參與后續的招聘選拔工作。考生在招聘系統中確認并生成的“有效招聘申請”將作為考生填報飛行技術專業高考申請的依據。未在招聘系統中確認并生成“有效招聘申請”的考生不得填報飛行技術專業高考申請。
四、錄取程序
1.第一階段:高考前選拔工作
1.宣傳動員(2023年11月)
各城鎮招生考試機構將協調組織當地中學利用宣傳欄、網站、廣播等形式全面宣傳2024年民航招考政策要求,鼓勵綜合素質好、高考成績預計高于本科線的學生報名參加招考。各招考單位組成宣傳組,經與各城鎮招生考試機構協商后,到相關中學對學生進行面對面宣傳動員,答疑解惑,現場發放海報、宣傳手冊。
2.飛行招募報名(2023年11月中下旬)
(一)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到各自中學報名并填寫《2024年民航高中畢業生試點報名表》(附件3)留存,以便初審。各中學報名完成后,應以學校為單位填寫《2024年民航高中畢業生試點報名名單》(附件4),并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將報名名單報送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
(2)各市縣招生、考試機構在全部名冊匯總后,應于2023年12月3日前將名冊電子版發送至南航招聘郵箱(),供招聘單位使用。
3.初步審查(2023年12月)
各飛行招考單位根據報名情況,在各城市設立集中面試點,對考生進行初審(面試時間、地點安排見附件5),當地招生考試機構負責組織協調安排考點(考點要求見附件6)。
考生須攜帶《2024年民航招收高中畢業生飛行學員報名表》及本人身份證參加初審,初審合格人員名單將在各招考單位指定網站公布。
4.現場體檢(2024年1月至2024年2月)
經初審合格的考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按照《民航招考飛行學員體檢標準》參加飛行招考單位組織的現場體檢,體檢時間、地點由飛行招考單位另行通知。
5. 背景調查(2024年3月至5月)
背景調查在體檢結束后進行,飛行招考單位將按照民航和飛行招考單位的要求,會同相關單位對飛行機組人員進行背景調查,各學校應予以支持配合,如實反映學生表現。
6.填寫系統信息(2023年11月-2024年5月)
為統一管理高考前飛行技術專業考生選拔工作,報考民航飛行技術專業的考生須按照民航局及各招生單位的安排,登錄“招生系統”查詢信息、登記考生、填寫招生志愿組合、參加初試、招生體檢(含飛行職業心理測試)、背景調查、有效志愿確認等高考前選拔工作。招生系統將于2024年5月31日停止信息更新錄入。
(二)第二階段:高考后志愿填報及錄取
1.填寫申請表
各招生院校的飛行技術專業實行提前錄取,在《廣東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目錄》中,各航空公司各招生院校的飛行技術專業將以學校全國統一代碼列示,同一招生院校內不同航空公司的飛行技術專業以不同的專業組別和專業代碼區分。
由于今年廣東共有3家民航企業,招考院校有3所,通過高考前招考選拔的考生,必須根據自己在《招考系統》中確認的“有效招考申請”,在《廣東省高考志愿填報系統》中填寫招考院校對應的專業組和專業代碼。即在《廣東省高考志愿填報系統》中填寫的志愿必須與《招考系統》的“有效招考申請”一致,否則不予錄取。如果前幾批次未被錄取,并不影響考生報考其他批次普通院校。
2. 入學
(1)嚴格按照中國民航局規定的高考錄取最低分數線(文化科目總分和英語成績總分)進行錄取,經體檢、背景調查合格并在“招聘系統”確認“招聘申請有效”的應聘人員,予以錄取。
(2)提交申請時,省招生辦公室根據符合條件的考生填寫的院校偏好提交申請,招生院校根據自身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3)已被招生院校飛行技術專業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普通高等學校的錄取。
五、錄取審核及其他事項
1. 入學審核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體檢復查,發現有徇私舞弊行為的,取消入學資格。經復查合格并取得學籍,在校學習期間因身體、技術、學習等原因停止飛行的學生,可按照國家或普通高等學校有關規定申請轉學其他地面專業。
(二)其他
考生須通過各招生單位公布的招生簡章和招生規定了解選修科目、體檢要求、體檢費用繳納方式、錄取原則及要求。被招生院校飛行技術專業錄取的學生,在校期間學費及畢業后的就業及福利情況,請查看相關航空公司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簡章和網站。
6.工作要求
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各中學、各飛行招考單位要高度重視民航招考工作,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確保招考工作公平公正,維護我省良好招考秩序,維護中學正常教學秩序。各飛行招考單位要認真實施招考“陽光工程”,切實組織好我省招考工作。
請及時將此通知轉發至各縣(市、區)招生辦公室、中學。
附錄:
1.民航局2024年廣東省招收高中畢業生飛行學員計劃名單
2.民航飛行學員身體狀況自評標準
3.民航局2024年招收高中畢業生飛行學員報名表
4.2024年報考民航飛行訓練的高中畢業生名單
5.2024年民航招考廣東地區預選及初試時間安排
6.2024年民航招聘面試站基本設施及要求
7.2024年民航招聘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