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12-11 16:04:20作者:佚名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務院幫扶辦
關于舉辦深度特困地區技能幫扶行動的通知
人社部發〔2018〕63號
各市、自治區、直轄市及山西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扶貧辦:
職業技能培訓是推動建卡立卡貧苦勞動力(以下簡稱貧苦勞動力)轉移就業扶貧的根本措施。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打贏扶貧攻堅戰兩年行動的指導意見》,推動深度貧苦地區貧苦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工作,實現以培訓促就業、以就業助扶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務院幫扶辦決定于2018年9月至2020年末,在全省組織舉辦深度貧苦地區技能幫扶行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聚焦深度貧苦地區,堅持精準脫貧和就業導向,加強扶貧力度,做到“應培盡培、能培盡培”,努力實現每位有培訓需求的貧苦勞動力都有機會接受職業技能培訓,每位有就讀技工高校意愿的建卡立卡貧苦家庭應往屆初小學結業無法繼續升學的中學生(以下簡稱貧苦家庭中學生)都有機會接受技工教育。構建建立職業指導、分類培訓、技能評價、就業服務協同聯動的公共服務體系,提高職業技能培訓推動轉移就業扶貧療效。
二、幫扶對象
技能幫扶行動以國家和省定貧苦縣(村)、“三區三州”等深度貧苦地區貧苦勞動力為重點扶貧對象,統籌借助各種優質職業培訓資源,舉辦精準有效的培訓服務,培養其發展生產和務工經商所需的基本技能,促使實現技能就業、技能創收扶貧。
三、主要內容
(一)精準把握貧苦勞動力信息,廣泛組織動員。精準把握貧苦勞動力數據信息、就業待業情況和培訓心愿,構建表冊,做好統計剖析工作,科學制定培訓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深度貧苦地區要以鄉鎮、村為重點,通過領取宣傳單、窗口單位政務公開、網絡平臺信息發布等方法,強化新政宣傳力度,及時主動公開職業技能培訓信息。對貧苦勞動力強化職業指導,幫助她們明晰技能就業方向,注重幫助青壯年做好職業剖析和工作規劃,廣泛動員貧苦勞動力積極參與并自主選擇適宜的職業技能培訓項目。
(二)大力舉辦就業技能培訓,促使實現轉移就業。結合勞動力市場需求和用人單位要求人力資源 培訓機構,舉辦有效、實用的就業技能培訓。重點依托就業幫扶、產業幫扶和勞務輸出項目舉辦就業技能培訓,幫助受訓貧苦勞動力適應就業崗位要求。強化對擬從事高危行業和特種作業貧苦勞動力的安全意識、操作規程和就業技能培訓。對吸納就業能力較強的家政服務、物流配送和養老服務產業加強培訓力度,培植和扶植具有本地特色的勞務品牌。支持職業培訓機構與行業商會、大小型企業、勞務輸出機構等構建聯合體,舉辦培訓就業一站式服務。
(三)積極舉辦創新創業培訓,培養創業帶頭人。組織學習能力較強、具備一定創業條件的人員出席創業培訓。開發適宜貧苦勞動力的創業培訓項目,推廣成形的培訓實訓模式。對把握一定技術技能、具備較強創業能力的人員,舉辦創立個體工商戶和開辦小微企業培訓。著重培養創業帶頭人,推動一批人員創業就業。強化創業培訓后續跟蹤指導服務,提供創業孵化和創業新政支持。
(四)支持企業舉辦員工培訓,推動穩定就業。依托“萬企幫萬村”等行動,鼓勵各種企業招用貧苦勞動力非常是其中的新成長勞動力,廣泛舉辦崗前培訓、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崗位技能提高培訓。宣傳發動企業為出席職業技能培訓或技工教育的貧苦學員提供愛心獎(助)學金和實習崗位,對符合企業急聘條件的人員優先錄用。就業幫扶基地要帶頭建立員工培訓制度并積極舉辦培訓。深度貧苦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及時了解本地區中小企業、扶貧車間、加工點等舉辦員工培訓的需求,積極提供服務。
(五)深入推動技工教育,加強對口扶貧力度。深入施行技能扶貧千校行動,為就讀技工高校的“三區三州”貧困家庭中學生,開辟招生紅色通道,在入學、選擇專業、安排訂單定向培養班(企業冠名班)、落實助學新政、實習、推薦就業等方面推行優先新政。承當扶貧任務的技工高校要對深度貧苦地區技工高校特色優勢主體專業進行定點扶貧。
(六)做好職業技能培訓畢業考評和職業技能鑒別工作,推動高質量就業。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不斷規范職業技能培訓畢業考評程序,加大對考評過程、考核結果和證書領取的監督檢測。針對貧苦勞動力特點,組織開發專項職業能力考評規范,作為舉辦專項職業能力培訓和考評的根據。鼓勵貧苦勞動力出席職業技能鑒別活動,對合格人員按規定領取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以考促學、學因而用,促使她們實現高質量就業。
(七)優化職業技能培訓方法技巧人力資源 培訓機構,提升培訓供給能力。堅持工作重心下沉,積極組織職業培訓機構、企業等依據實際情況采取集中培訓、彈性培訓、上門培訓等方法,舉辦進鄉鎮、進社區、進家庭等“點對點”、“一對一”精準培訓,提供課堂教學、互聯網+培訓、多媒體資源培訓等多種培訓方法。鼓勵優質職業培訓機構和企業與深度貧苦地區職業培訓機構、就業幫扶車間合作舉辦培訓。政府投資建設的技工高校、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公共實訓基地和創業孵化基地要積極主動承當培訓任務。建立政府訂購服務形式,促進落實勞動者自主選擇職業培訓機構和培訓項目、按培訓補助標準發放補助的新型政府訂購服務形式。
(八)強化基礎能力建設,提升辦學水平。構建適應縣域經濟發展、滿足貧苦勞動力需求的優質培訓項目和精品課程。依托各種職業培訓機構及培訓設施,扶貧深度貧苦地區職業培訓機構和技工高校改善辦學條件、強化師資隊伍、提高辦學能力。支持深度貧苦地區合理增設職業培訓機構和技工高校。2020年末前,實現“三區三州”每所技工高校起碼建設一個特色優勢主體專業、建立一個資料室,每名班主任起碼出席一次培訓,提升教學質量。
四、工作要求
(一)增強思想認識,落實工作責任。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明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牽頭負責“三區三州”等深度貧苦地區貧苦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和貧苦家庭中學生技工教育幫扶工作。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幫扶部門要提升政治站位,堅持問題導向,進一步研究制訂有針對性的工作措施,加大協調指導、統籌整合資源、明確責任、細化分工。有扶貧任務的地區要強化與深度貧苦地區的協作配合,把職業技能培訓新政和任務細化到項目、到村、到戶、到人,推動勞務輸入地與輸出地在新政、服務、就業等方面的聯動對接,認真組織施行,確保實效。
(二)加強支持力度,落實補助新政。深度貧苦地區所在省(區)要對貧苦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工作加強扶植力度,并根據統籌規劃、集中使用、提高效益的要求,將中央和市級財政安排的各項貧苦勞動力培訓資金統籌使用。要用好用足貧苦勞動力職業培訓、職業技能鑒別、項目制培訓、參加待業保險員工技能提高等各項補助新政。對出席職業培訓的貧苦勞動力,可在培訓期間給與生活費補助。貧苦縣涉農整合資金要對技能幫扶給以支持。對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幫扶車間等各種生產經營主體吸納貧苦勞動力就業并舉辦以工代訓的,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幫扶新政支持力度著重提升勞務組織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46號)有關要求,按規定給與職業培訓補助。將適宜貧苦勞動力就業和勞務輸出(入)的職業(工種)列入本地區重點產業職業需求指導目錄,對指導目錄內的職業培訓,可適當提升補助標準。要建立補助籌措流程,簡化程序,提升效率。對貧苦家庭中學生要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務院幫扶辦關于舉辦技能扶貧千校行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68號)要求落實各項支持新政。鼓勵社會各界捐款、贊助技能幫扶工作,對符合條件的可根據稅法相關規定在稅后交納。
(三)強化工作督查,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幫扶部門要強化對深度貧苦地區技能幫扶行動的督促檢測,促使任務落實。重點督查貧苦人口多、脫貧難度大、工作進度慢的地區,研究解決突出問題。對貢獻突出、成效明顯的單位和個人,通過多種方法給以肯定和夸獎;對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政策不落實、工作進展平緩的單位,給以及時糾正,對問題嚴重的進行問責。
(四)加強宣傳力度,營造良好輿論氣氛。各地要大力宣傳支持企業和職業培訓機構舉辦貧苦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的新政舉措,動員社會各界廣泛參與技能幫扶工作。及時總結推廣經驗作法,促使學習借鑒。深度貧苦地區要深入剖析支持貧苦勞動力出席培訓的惠民新政,強化本地區技能脫貧典型事跡的宣傳,引導貧苦勞動力樹立技能扶貧、勞動致富的觀念,迸發其扶貧致富的內生動力。
(五)主要施行步驟和工作安排。深度貧苦地區技能幫扶行動施行工作分為四個階段:第一階段(2018年9—12月),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抓緊進行安排布署,可結合實際制訂具體施行方案和工作安排,積極舉辦相關工作。第二階段(2019年1—12月),深入舉辦工作,加大督查檢測,解決突出問題。第三階段(2020年1—9月),攻堅收尾,對重點地區、重點環節和突出問題研究超常規措施,確保完成任務目標。第四階段(2020年10—12月),進行評估總結。
請各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于每年12月20近日報送本年度技能幫扶工作總結,技能幫扶工作亮點經驗可隨時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國務院幫扶辦。有關情況將作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檢測各地技能幫扶工作成效的重要根據。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務院幫扶辦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