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7-05 14:35:42作者:佚名
高職院校自主招生,今年面向已報名河南省2023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考生和已報名河南省2023年對應招生的考生招生。2023年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專業由高校自主確定,須經教育部審核備案并實際招生。對我省經濟建設急需、社會民生領域緊缺、技術技能培養要求高、就業質量高的專業,高校要優先自主招生。 各高校須于2023年3月3日前將招生專業上傳至“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分校專業網上報名系統”()審核。醫藥衛生類、教育體育類、公安司法類國有控股專業和醫藥衛生類醫學技術專業不得安排高職院校自主招生,適當壓減高職院校醫藥衛生類專業自主招生規模。2023年新增招生專業不得安排高職院校自主招生。
考生如需查閱招生章程網校頭條,可登錄“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章程審批系統”()和河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我省高職院校招生章程,也可登陸高校官方網站或撥打高校招生咨詢電話進行咨詢。切勿通過非正規渠道查詢高職院校信息,避免受誤導或欺騙。
志愿填報方面,考生可于2023年3月22日9時至3月24日18時登錄“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務平臺”(),在線填報志愿。規定時間內,考生只能報考一所高校,最多可修改兩次志愿,以最近一次在線保存的志愿為準。超過規定時間,將無法進行追加申請或修改,請考生按時、認真填報志愿。
關于出題和考試,高校主要以“文化素質+職業技能”形式組織考試,其中職業技能考試成績占比原則上不低于總成績的50%。申請免除文化素質考試的退役士兵須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到工作的通知》(豫考院〔2022〕29號)規定“申報資格”。尚未“申報資格”的退役士兵,可于2023年3月6日至3月7日到報名所在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辦理補報手續。 高職院校單招時間統一安排在2023年4月7日至4月9日,不同校區的高校原則上在一個校區安排統一考試。
關于拔尖技能人才免試,通知明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試進入高等學校專科階段學習。考生申請免試須與獲獎項目或所獲專業資格相關,招生院校將對同一或相近專業考生免試。免試考生計劃納入招生院校年度招生計劃,高校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公布的高職單項招生計劃外另行實施。具體計劃分配由高校自主確定并在招生規定中向社會公布。免試對象及條件如下:1.在教育部主辦或協辦的全國職業學校技能大賽中獲得三等獎及以上,或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協辦的全省職業學校技能大賽中獲得一等獎的職業學校畢業生。 2.在職且具有高級工、技師資格并曾獲縣級以上先進個人稱號的職業學校畢業生。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免試申請,高校對考生資格進行審核,審核合格后將相關材料報送省教育廳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備案(聯系電話:-69691983)。備案時間集中在2023年3月28日至3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申請。
通知明確,考生須對其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提供虛假材料取得相應資格,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取消其當年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對違反國家招生管理規定的高校,情節較輕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通報批評,降低高職單招計劃規模和比例;情節嚴重的,降低年度招生計劃總規模,取消下年度高職單招資格,或依法暫停招生,取消其報考相關職業教育項目的資格和評優表彰資格。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我們一起來看全文——
河南省教育廳
關于做好2023年高職單獨考試準備工作的通知
關于免試招收高端技能人才的通知
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省管縣(市)教育局河南高職單招成績查詢,各普通高等學校、各省屬中等職業學校: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加快提升職業教育質量、進一步拓寬學生成長發展通道的決策部署,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工作的通知》(教廳函〔2021〕3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我省2023年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以下簡稱高職單獨招生)及卓越技能人才免試入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高職招生
一、招生對象
1.已報名參加2023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考”)的考生。
2.已通過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中職畢業生對口招生考試(以下簡稱對口招生)報名的考生。
2. 招生院校
2023年我部批準102所省屬高校開展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工作(詳細名單見下表)。
3. 專業
各高校2023年高職單招專業由學校自主確定,須經教育部審核備案并實際招生。對全省經濟建設急需、社會民生領域緊缺、技術技能培養要求高、就業質量高的專業,高校應優先單招。各高校須于2023年3月3日前將招生專業上傳至“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分校專業網上報名系統”()審核。
醫藥衛生類別、教育體育類別、公安司法類別中的國控專業和醫藥衛生類別中的醫學技術專業不再安排高職院校自主招生,適當壓減高職院校醫藥衛生專業自主招生規模。2023年新設立專業不再安排高職院校自主招生。
四、招生計劃
1.高校應當在本校2023年高職高專招生計劃總規模內科學確定當年高職高專自主招生計劃。鼓勵上年度高職高專自主招生計劃占比較低的優質高職院校適度擴大高職高專自主招生計劃規模,增加考生通過自主招生進入優質高職院校的機會;上年度高職高專自主招生計劃占比明顯較高的高校應適度調整高職高專自主招生計劃占比,為參加普通高考、定向招生和高職高專自主招生的不同類型學生提供更加均衡的錄取機會。對未完成的高職高專自主招生招生計劃,高校可調整至2023年普通高考、定向招生實施時執行。
2.各專業招生計劃由各高校根據本專業培養能力自主確定,并在招生簡章中向社會公布。
(五)招生規定
1.制定規章制度。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關要求,認真制定高職院校自主招生規章制度,確保規章內容合法、真實、準確、規范,并于2023年3月8日前將招生規章制度及配套材料上傳至“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規章制度審批系統”審批。招生規章制度經省教育廳批準后方可向社會公布,一經公布,招生規章制度不得擅自更改,如有補充說明,應及時向社會公布,并報省教育考試院。高校印發的招生簡章、廣告等招生宣傳材料內容必須與招生規章制度內容一致。學校法定代表人對學校招生規章制度及相關宣傳材料的真實性負責。高校按照招生規章制度開展招生工作。
招生章程內容主要包括:學校全稱、辦學地址(須標明分校、校區等)、層次、辦學類型;招生對象、招生專業、招生計劃;考試時間、考試地點、考試科目及成績、考試內容(文化素質考試、專業技能考試重點)、考試方式;招生規則、成績公布方式;學費、住宿費標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相關手續;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證書種類等信息;監督機制和申訴渠道;聯系電話、網站等信息。
2、考生可自行查詢。考生可登錄“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章程審批系統”()和河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我省高職院校招生章程,也可通過院校官方網站或撥打院校招生咨詢電話進行咨詢。切勿通過非正規渠道查詢高職院校信息,避免受誤導或欺騙。
(六)志愿者報名
考生請于2023年3月22日9:00至3月24日18:00期間登錄“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務平臺”(),在線填報申請材料。規定時間內,考生只能填報一份院校申請材料河南高職單招成績查詢,最多可修改兩次申請材料,以最后一次在線保存的申請材料為準。逾期將無法進行補報或修改,請考生按時、認真填報。
7. 出題與考試
1.高校應根據培養目標對考生知識能力的要求,采取“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形式組織考試,職業技能考試成績占比原則上不低于總成績的50%。
(1)中職學生文化素質測試以《中職學校公共基礎課教學標準》為依據,考試方式為筆試,重點考核考生文化知識和素質。職業技能測試以《中職教育專業概論》(2022年修訂)為依據,可根據需要采取筆試、面試、實操考試等形式進行。鼓勵開展實操考試,重點考核考生綜合職業能力、崗位技能和通用技術。
(2)高中階段學生文化素質測試原則上采用考生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或部分科目成績,省級教育考試機構負責向高校提供考生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是職業適應能力測試,可根據需要采用筆試、面試、實踐操作等方式,重點考查考生的專業素質、科學素質、職業潛質和職業傾向。
(3)社會考生參加高校組織的文化素質測試,并可根據申請的專業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
(4)退役軍人考生可以申請免除文化素質測試,參加高校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者職業技能考試。
申請免除文化素質測試的退役士兵須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報名工作的通知》(豫考院〔2022〕29號)規定“申報資格”。尚未“申報資格”的退役士兵,可于2023年3月6日至3月7日到報名地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辦理補充申報手續。
(五)考生技能競賽成績或政府部門認可的職業資格證書應當作為考生職業技能考核的重要內容,具體考核辦法由高校自主確定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布。
2.高職院校考試時間統一安排在2023年4月7日至4月9日,不同校區的高校原則上安排在一個校區統一考試。各高校要認真落實國家和地方優化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結合學校實際自主組織考試。省教育考試院將對各高校組織考試進行督導。
3.各高校要建立招生招生立項備案審核制度,留存考試資料(含音視頻資料和紙質試卷)、錄取材料等材料備查。考試結束后,高校須于2023年4月20日前將試卷報送省教育考試院立項備案。
8. 入場
高校要完善招生錄取機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布錄取細則,嚴格按照程序辦事,按照公布的招生計劃擇優錄取。考生成績及擬錄取名單須在學校網站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對公示無異議的,高校應于2023年4月25日前將名單報送省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高校要按照《國家郵政局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校錄取通知書投遞工作的通知》(國郵辦發[2022]19號)要求發放錄取通知書,不得采取代收、代轉等投遞方式。經高職單招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高考等其他類型普通高校招生考試。 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以參加高考等其他類型的普通高校入學考試。
二、免試引進高端人才
1. 豁免考試及條件
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高職高專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發[2013]3號)文件精神,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試進入高等學校專科階段學習。考生申請免試須與獲獎項目或所獲專業資格相關,招生院校將對同一或相近專業考生免試。考生免試錄取計劃納入招生院校年度招生計劃。高等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公布的高職單項招生計劃之外另行實施。計劃具體分配由高等學校自主確定,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布。
1.在教育部主辦或共同舉辦的全國職業學校技能大賽中獲得三等獎及以上,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共同舉辦的全省職業學校技能大賽中獲得一等獎的職業學校畢業生。
2.具有高級工、技師資格,并獲縣級以上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
2.免試錄取辦法
1.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填寫《2023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免試招收拔尖技能人才申請表》(詳見附件2),申請免試入學,由原就讀學校負責確認考生的獲獎情況。
2.原籍學校將上述報名表及相關材料以安全方式送達考生申請免試入學的高校。高校對考生資格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考生須將《2023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技能人才免試入學考生信息匯總表》(詳見附件3)及考生個人《2023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技能人才免試入學申請表》、身份證復印件、技能競賽獲獎證書復印件報送省教育廳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備案(聯系電話:-69691983)。備案時間集中在2023年3月28日至3月30日之間,逾期不再受理申請。
3.備案通過后,學校須將擬錄取名單在學校官方網站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學校將名單報送省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并按有關規定發放錄取通知書。獲得免試資格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類型的普通高考。
三、新生錄取及待遇
通過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優秀技能人才免試錄取的考生,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和錄取通知書原件,按學院規定的時間報到入學,參加脫產培訓。高校要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和程序進行學生報到,嚴格組織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和入學資格復審。對有問題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轉學、轉專業按照國家、省、校有關規定執行,其他待遇與參加高考學生相同。學生在學院規定的學習年限內,完成教育教學計劃內容,考試合格,達到學院畢業要求的,學院應準予畢業,頒發普通專科畢業證書。各地、各高校要全面落實國家和我省各項助學政策,幫助符合資助條件的學生順利入學、完成學業。 就業政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高職單招、高端技能人才免試招生工作是國家教育考試招生工作的一部分,事關人才科學選拔、教育公平和考生切身利益,備受考生和家長關注。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考試招生機構和高等學校要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組織實施,協調部門力量,形成工作合力,確保高職單招工作安全順利實施。
(二)強化責任意識。高等學校是招生工作的責任主體,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對本校招生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生源學校主要領導負責本校教職工招生考試行為管理。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考生考試及資格審查由市、縣(區)招生考試機構和報名所在地學校負責。畢業生資格審查由報名所在地學校負責,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負責審查;畢業生及其他社會人員資格審查由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負責。各招生考試相關單位要強化責任落實,加強規范管理,確保公平公正。
(三)規范招生行為。各招生考試單位要嚴守工作紀律,嚴格執行國家招生計劃和招生政策規定,遵守高校招生“十不準”“三十不準”“八項基本要求”等規定,切實規范高職單招報名、資格審查、宣傳、出題、考試、閱卷、錄取、公示等程序和行為。高校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對考試招生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及時受理違反招生政策、規定和紀律的投訴舉報。嚴禁從事虛假宣傳、有償招生、未批先招、超計劃招生、買生賣生、委托中介機構招生等違法行為。 堅決杜絕考生代考等作弊行為,維護高職單招考試公平公正。
(四)強化問責。嚴格落實問責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高職教育工作中違規的考生、高校及相關工作人員嚴肅查處。資格審查貫穿全過程,考生本人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提供虛假材料取得相應資格的,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取消其當年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對違反國家招生管理規定的高校,情節較輕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通報批評,并酌情降低高職教育單招計劃規模和比例; 如果情況是嚴重的,將減少年度入學計劃的總規模,將取消職業教育的單一招聘資格,或者將根據法律暫停招募,并將申請相關職業教育項目的資格予以審議,并取消責任的責任。在犯罪時,他們將根據法律轉移到司法機構進行處理。
2023 年 2 月 28 日